福建明溪县督察交警规范测速抓拍执法行为
央广网
中广网福州4月18日消息(记者彭建军 通讯员庆森 刘苑)为确保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四个方面规范测速抓拍等非现场执法行为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连日来,明溪县公安局纪检书记、督察长彭辅德带领监督室一行员到明溪县交警大队及境内部份路段进行督促检查,围绕限速标志设置、测速路段选择是否科学?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认定罚款额度是否合法、合理?悬挂限速标志的路段、限速值是否重新进行规范设置并向支队报备等四个方面进行督察检查,督促交警大队严格落实支队的部署要求。督察表明,交警大队领导能充分认识规范测速抓拍等非现场执法行为的重要意义,部署迅速,能结合实际进行规范,共解除限速标志5处(其中限速值为40km/h的3处、限速值为50km/h的2处),重新摸排确立4处测速点并按规定进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