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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到即止:贪官李大伦的“大、无、快”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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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韶

虽说钱多不咬手,但多到什么程度才心满意足?答案因人而异。这里有个不可逾越的分界线,即是否不仁而富或仁而富者———仁,正道之谓也。对那些不仁而富者,似乎是永无满足的止境。

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便是不仁而富且欲壑难填的典型。据本报12日载,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对李大伦贪污受贿的特点,坊间以“大、无、快”一言以敝之。“大”,是数额巨大,受贿数与不明来源数合计共达3199万元,数额之大令人咋舌;“无”,即无所不贪,他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上贪,或单独或伙同妻儿等共贪;“快”,是指敛财的时间很快,李大伦担任郴州市委书记七年,短短七年便贪污受贿三千多万元,平均每年四百多万元,正如坊间人言:李大伦一朝权在手就自觉地捞、大胆地捞、积极地捞,完全撕掉了羞答答的面纱,赤膊上阵。

且不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且不说“千亩良田不过日食一升”,这些话语对李大伦等巨贪的教育作用是微乎其微的。然而,古往今来,对不仁而富者的下场都有一条铁的定律:其崩必疾———妄取不义之财者离死日不远矣!

有典为据:据《国语》载,春秋时期,楚国有位叫斗之文的大夫,以廉洁奉公著称于世,他对楚成王付给他的厚禄甚为不安,在领俸禄的那天,必借口逃避。有人对斗之文说:人生求富而子逃之,何也?斗之文回答的意思是:对从政的官员来说,应以庇护百姓为己任,而不妄取厚禄和不义之财。现在,许多人不得温饱,我假如妄取不义之财,即就离死日不远了。斗之文认为他不是“逃富”而是“逃死”。

应该说,斗之文对厚禄如此警觉是很难得的,他对不义之财“虽一文而莫取”,比起现在许多官员们委实高明得多。李大伦等人刚好相反,他们永远不会“逃富”———有机会就千方百计地贪,他们从没想过“逃富”就是“逃死”,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离死日不远。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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