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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郴州市委书记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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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讯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7年,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昨日上午,在湖南省通报全省大案要案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情况。李大伦因受贿涉嫌违法,检察机关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7年市委书记3个月倒下

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时的李大伦,以“儒雅”著称。但近年以来,省委、省纪委连续接到群众反映有关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省委、省纪委一直高度关注。2006年4月至5月初,有人先后向省纪委实名举报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根据线索,摸清了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2006年6月1日,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湖南省委同意,对李大伦实施“两规”。7月6日,对李大伦进行立案,7月21日,将李大伦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千万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经省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和侦查,已基本查实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顺藤摸瓜牵出贪官

李大伦案涉及的郴州市党政干部比较多,为查清事实真相,稳定郴州形势,慎重处理涉案干部,湖南省委派出调查组对李大伦案涉及的郴州市党政干部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省委决定对送钱数额小、属于一般性红包礼金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限期作出深刻检查;对送钱次数多、数额较大的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买官动机明显、送钱数额大的几个干部坚决查处。其中,对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以及郴州市苏仙区副区长邱东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杨秀善、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区分局党组书记谢尊平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发布会还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为感谢李大伦在提拔职务上的帮助,先后9次送给李大伦人民币63万元;为私营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15万元。目前,樊甲生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另外,目前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承揽基建工程项目等事宜上先后收受七十余人三千多万元,另有五千万元家庭财产来源不明。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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