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自行车销售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据新华社南宁4月11日电(记者 王勉)11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宣布,为遏制自行车被盗现象,广西将率先在全国实行自行车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胡星跃说,所谓实名登记制度就是要求自行车销售业主每销售一辆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都要登记车辆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码、电动车发动机号码、买车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每个月向辖区派出所提交一次信息登记材料备案。
广西钦州市已经率先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该市公安局、工商局日前已联合召开城区27家电动车、自行车销售业主会议,要求业主在销售自行车时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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