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病历姓名写错无法报销

京华时报

关注

家住西城区的市民刘先生反映:3月19日,我的孩子因意外将手划伤,当晚到附近的积水潭医院进行治疗,共花了1000多元。由于当时比较急,孩子知道姓名写错后也没有更改,后来才想起在学校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报销90%。前几天,我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打去电话,保险公司告诉我如果姓名出错,不能报销,需要医院更改病历,证明该患者在此医院就医,或派出所证明保险单上所写的姓名与患者是同一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复:如果患者姓名与保单姓名不一致,公司无法证明二者是同一个人,如果医院出示证明,方能办理赔偿,否则无法报销。

北京积水潭医院医务处工作人员回复:医院在病历中已经告知患者,信息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刘先生的儿子已在病历中签名表示同意,医院不能进行更改。

新街口派出所民警回复:派出所只负责办理户口等相关事宜,证明保险单上所写的姓名与患者是同一人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主任律师回复:医院给人治病,应该对人负责,而不是对名字负责,不管是谁的责任,只要客观上出错,医院就有作证的义务。患者可以带着身份证去医院,找到当时的急诊医生进行核对,如果医院拒绝作证,患者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本报实习生 苏季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