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规范正式启用
石狮日报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3日起,各保险公司将启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今年8月1日前,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将全面完成。
什么是重疾险
所谓重疾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疾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过去重疾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许多消费者质疑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理赔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为了规范和统一行业内重疾险使用的疾病定义,2006年8月,中保协联合中国医师协会组建了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以共同制定我国重疾行业标准定义库及使用规范。
重疾险统一概念
中保协会长王宪章介绍,在重疾险中,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业务量最大。因此,《规范》主要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
6种疾病必在保障范围
这6种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也就是说,今后凡是叫“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必须能保这6种疾病。据介绍,目前国内市场上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大多数涵盖了上述疾病保障责任。
保单对接保险公司自行处理
新定义出台,新旧保单如何对接备受关注。根据要求,8月1日后,对于“老保单”,保险公司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目前,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对保险公司作出统一要求,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
而一些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险保单的索赔申请。比如,某疾病新定义宽泛,那么对老保单就参照新定义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原来的定义更为宽泛,那么仍然沿用原有定义。而一些公司正在考虑直接升级,但是否会涉及到收费问题目前还是未知数。
统一定义的作用
王宪章表示,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及规范,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重疾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方面有利于我国自行积累重疾险的经验数据,着手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数据难题,促进健康保险产品自主创新。
重疾险的由来
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1986年以后,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
我国是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之后第四个制定并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的国家。(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