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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登记注册暨开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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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将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行、支行改制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单独出资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he Bank of East Asia ( China ) Limited]。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07年3月20日签发“银监函[2007]75号”《外资银行批准书》,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分行、支行设立,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可以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在内地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在内地分行的债权、债务及税务。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本分行/支行已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已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成立;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也领取了相应的《营业执照》,依法成立。相关内容如下:

名称: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英文名称:The Bank of East Asia ( China ) Limited Qingdao Branch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7号甲

负责人:梁志伟

经营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邮政编码:266071

电话:(86-532)81978888

传真:(86-532)81978866

网址:www.hkbea.com.cn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本分行/支行现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开业相关手续,定于2007年4月1日完成法人银行改制切换,2007年4月2日正式对外营业,本分行经总行授权并经青岛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

诚挚感谢各位客户对东亚银行的一贯支持和厚爱。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分行、支行将继续奉行客户至上的宗旨,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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