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不慎全家6口火海丧命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消宣)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去年白云区永平街“1·7”火灾原因现已查明,造成6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死者叶永标一家要在宅基地上准备建房,临时住在过渡房内,不幸发生火灾后逃生不及所致。
去年1月7日凌晨2时30分许,白云区永平街东平南路7号一平房发生重大火灾,过火面积22平方米,火灾造成6人死亡,烧毁家居生活用品,直接财产损失1.5万元。经查,平房内当时住有6人,分别是户主叶永标(男,55岁,白云区东平村人)及其妻刘燕芬(女,38岁,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人)、儿子叶志权(12岁)、女儿叶志娟(18岁)、女儿叶志霞(9岁),黄章永(叶志娟的男友,25岁,广东省罗定市人)。
经消防部门调查,最终认定该起火灾是由于用火不慎所致。鉴于火灾直接责任者已在火灾中死亡,不再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