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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教师同工同酬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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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能让孩子们更好地接受教育。记者龙成通摄措施一:

政府掏3.9亿为书簿费埋单

从2006年秋季起,佛山市就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具有本市户籍且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标准免杂费。

今秋起,佛山继续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免除本市户籍学生书簿费。据初步测算,2007年秋季新学年,全市有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约52万人,第一学期免除书簿费约6600万元,全学年约1.3亿元。

根据教育部门统计,去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本市户籍学生杂费2.6亿元。今秋起,全市实施免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每年政府将为此将埋单约3.9亿元。

措施二:

逐年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佛山市政府昨日下发《佛山市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将学校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保证学校的运作,并提出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010年力争达到生均经费定额标准:小学800元/年,初中1000元/ 年。

措施三:

设立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

市教育局局长冯彦荣昨日透露,根据2006年统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还有814平方米的C级危房“必须加快改造”。

市政府昨日下发《佛山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今年起,市财政、市教育局将根据上一学年统计的校舍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不低于8元的标准核定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今后,该资金将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专款专用。

措施四:

实现区域内教师同工同酬

市教育局局长冯彦荣指出,目前区直学校与镇(街)学校教师的福利待遇差距仍然存在。市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按足额统发教职工工资,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还要逐步解决区域教师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措施五:

继续补助低保家庭

在对本市户籍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佛山市还将继续对本市户籍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书簿费和补助生活费。同时,考上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学生可接受第一学期路费及学费资助。

本报讯 (记者陈钰凤)佛山市政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重承诺:“在全市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基础上,今年秋季起对本市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书簿费。”昨日,在佛山市政府召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暨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佛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云贤指出要从5方面入手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政府兑现对市民的承诺,使市民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

据市财政初步统计,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佛山市义务教育经费(不含教师工资)财政每年最少需要投入约5.5亿元,其中免费义务教育资金3.9亿元,预算内生均经费资金9135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5602万元,扶贫助学资金(市级)1744万元。

力争2010年

率先实现全省教育现代化

本报讯 (记者陈钰凤)佛山市继成为广东省第二个教育强市后,再次提出了下一个奋斗目标:力争在2010年成为全省首个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城市。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佛山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暨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市教育局局长冯彦荣介绍,去年8月,经过省政府批准,佛山市成为全省第一个教育现代化试点市。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用5年时间,即在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禅城、南海、顺德区要在2008年,三水、高明区要在2009年分别通过广东省教育现代化评估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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