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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山矿藏将助梅州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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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和省地质勘查局签订合作协议。政府提出4年后矿产开发产值达百亿元

本报记者 黄蔚山 通讯员 陶致

春节前后,梅州市委、市政府邀请广东省地质勘查局领导专家在梅州召开了矿产资源战略勘查座谈会,提出“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4年后(即至2011年)矿业及其加工延伸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00亿元”的目标。梅州市市长李嘉和省地质勘查局局长何熙平签订了《关于建立梅州矿业发展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书》。消息传开,梅州“矿业开发”成为当地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矿产丰富前景广阔

梅州市是典型的山区。有山就有宝。经勘查,梅州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矿产54种;其中,探明储量和正在开采有简测储量的矿产42种,有矿山近300处,固体矿产259处,水气矿产(包括地下热水)20处。长期以来,由于财力限制,矿产开发较少。

有关专家指出,相比之下,梅州的煤矿由于岩层结构不稳定,加之管理不规范,常常引发矿难。而现在探明的54种矿产中,绝大部分矿岩层稳定、安全,有着可利用的广阔前景。在座谈会上,省地质勘查局局长何熙平表示,“将全力支持梅州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全方位为梅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服务”。

因此,为了尽快实现4年后的目标,市委书记刘日知从梅州实际出发,提出“崇商重企”,要积极鼓励民企参与矿业开发。

有人做过测算,至2011年,“矿业开发”产值达100亿元,那么,矿业开发以后及其加工延伸产业如运输业、销售业、服务业等,将为数以万计的人解决就业问题。梅州市市长李嘉表示:政府将与省地勘局共同努力,积极争取国家地质勘查基金向梅州倾斜,让54种矿产资源得到合理利用,造福山区百姓。

探矿艰辛耗资巨大

据了解,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矿产开发基本原则是:“谁勘探,谁得益”。开采之前,须先办理“探矿许可证”,等探明储量后再办“采矿许可证”。记者了解到,以前矿产的探测多是国家投资行为,近十多年来,国家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参与。

一位地质勘探专家告诉记者,探矿艰辛、经济投入很大。据介绍,企业获得探矿权后,必须征用探矿土地、赔偿地面附着物;经过踏勘、物化探、槽探、钻探等工作之后,还要进行灾害评估,制作环评报告、设计方案等20多个流程。时间短的1年,长的要数年。勘探者少则投入资金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

一位探矿人员向记者透露,为了能够选择合理的方位进行探矿,要从山下开路上山,所需费用由勘探者负责。他介绍,为了探明地下藏矿情况,要打一个直径约7.5厘米的钻孔,深入山体几百米甚至一两公里。每个钻孔每钻1米,就约需费用600元;为了探明一个探区的情况,往往都要打钻孔几十个,光钻孔就要耗费大量资金。

不法人员企图揩油

许多人认为,矿业开发有“可观的经济效益”。而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这种看法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参与探矿多年的林工程师告诉记者,除了前期的投入巨大外,探矿的风险也很大。他告诉记者,当企业获得探矿权后动用大笔资金探矿。如果探测结果不理想,前期投入的探矿费用就好似“打赌”赌输一般,赔个精光。

采访中,某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企业在梅州探矿时遇到一种“怪现象”。本来,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探矿权后,经过几年努力,已在丰顺某地探明了地下矿藏情况。然而,消息传开后,就有人冒了出来,以“索要地权”等手段要挟,提出“要股份”、“要分红”,甚至不择手段阻挠矿业开发,使前期探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嘉应学院财经系的一位老师对记者说,要坚决制止类似上述情况的现象,这样才能营造“崇商重企”氛围,促进企业发展,使54种矿产资源真正加速梅州的经济腾飞。

(Fish/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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