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违规受礼停职免职
潇湘晨报
本报北京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呼吁:下级不得向上级送礼品,违反者将被降职或开除;公务员收受他人的礼品(礼物)价值一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全年累计不得超过400元,超过部分必须在60天内上缴或个人出资买下,否则将受到停职、免职和除名等处罚。要从根本上、源头上治理红包礼金问题。
李利君说,红包礼金问题一直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且治理效果不理想、不明显的问题。一些地方给党政领导干部送红包礼金(如烟酒等)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有的甚至愈演愈烈,譬如金额越来越大,有的仅一条烟的价格就高达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有的成了拉关系、走门路和买官卖官的敲门砖;有的见怪不怪,将红包礼金问题视为小事;有的甚至将一些行贿冠以红包礼金的名义,致使一些明显的行贿受贿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典型的如李大伦案。
当然,在社会交往中,完全杜绝人们之间正常的礼尚往来固然是不合理的,但公务人员因其职责地位的特殊性,其收受除其亲属以外的人的礼品有可能影响其执行公务的公正性。因此,各国法律或规章都严格规范公务人员的受礼行为。
为什么红包礼金问题在我国治而不愈?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治标没治本,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李利君建议:制订《关于规范公务员接受礼品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人员接受礼品的行为。记者胡力丰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