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闹洞房闹来三年刑

扬子晚报

关注

2月28日,河南济源市法院传来消息,在伴娘的胸腹部画“老鳖”的李某因强制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5年12月19日上午,济源市市民闫先生结婚,其朋友孙某、贾某、刘某、李某等人前来喝喜酒。结婚仪式举行完毕,伴娘刘女士刚把新娘董女士送到新房的主卧室,其他帮忙迎亲的人就将她拉到主卧室隔壁套间的一张床上画“老鳖”,多人一拥而上将刘女士推倒在床上,按住刘女士的四肢并撩开她的上衣,用黑色鞋油和可食用色素洋桃红往刘女士的胸腹部涂抹。哄闹几分钟后,因被害人刘女士的不停叫骂和极力反抗,围着她画“老鳖”的人才集体散去。因不堪受辱,刘女士当即向济源市公安局济水派出所报了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明知刘女士强烈反抗且多人在场的事实,采取“画老鳖”的方式,对刘女士的人格进行侮辱,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鉴于在案发后能主动到案接受处理,并积极赔偿了刘女士的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河南商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