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小区 农民工也该住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日前,在我市城南开饭店的罗老板在餐厅附近一高档小区内租下一套住所,想让店里的10名刚招聘进来的农民工入住,但不曾想到的是,该小区物管方却担心民工入住后可能产生“影响业主休息”、“发生偷盗事件”等问题,于是找借口拒绝这些农民工搬入。
昨天,记者接到当事人打来的热线电话后赶到事发地进行了采访,从当事人口中了解到,拒绝民工入住事情发生后,警方的介入调解已让民工们顺利入住,而餐厅老板也正在培训农民工的文明生活方式,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文明的居住环境中。
事件
搬家
民工被阻拦在高档小区外
32岁的宜宾人聂增涛是“拒入”事件的亲历者之一,谈起当时的情形,这个面庞黑瘦的高大汉子狠抽了几口闷烟后才打开了话匣。据聂增涛昨日介绍,前几天他就听说罗老板在附近一小区给员工找了一套比较舒适的出租房:一套三,120平方米,水、电、气三通,电视、冰箱、洗衣机齐全。“听说此事后,员工们都非常感动。”聂称,前天下午,罗老板在办好租房事宜后,让他和几位员工用货车把日用品和家具搬进去。当货车开到小区门口时,小区的物管却将他们拦了下来。
“按小区规定,钢架床是不能搬进小区的。”该小区的保安在检查了货物后,以小区规定为由,不允许他们将钢架床等家具搬进小区。“没床让我们怎么睡觉啊?”聂增涛和同伴对小区的规定产生了疑问,并进而和保安理论。“钢架床是民工住的,不能搬进小区。”聂称,”他们的意思就是,农民工不能住进高档小区。”
聂增涛告诉记者,当时有一位戴眼镜、自称是物管经理的男子走过来告诉他们,该小区住的都是有身份的业主,铁床搬进来意味着民工入住,如果民工住进来大声吵闹影响到业主休息,或万一发生盗窃事件怎么办?
“难道民工就等同于没有素质的人,就没有权利住小区吗?”聂称,当时他们感到非常愤怒和难过,并和物管据理力争。
撑腰
警察帮助农民工顺利入住
双方在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物管方首先拨打了110报警。据聂介绍,110警察赶到将争执双方请到派出所进行协调。在了解了情况后,警方做出判定称,虽然小区物管订有“不允许钢架床进小区”的规定,但只有当此规定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后才能生效。不过,在国家相关的物管条例中,并没有支持“不允许钢架床进入小区”的相关条例,所以此规定不合理不合法。警方同时还告诫物管,不准用暴力阻拦民工搬入。
“经过此番波折,我们最终将钢架床搬入并住进小区。”聂称,虽然最终得以入住小区,但过程却让他们感到很难受。聂告诉记者,他曾经看过一本记不住名字的书,书中写到:人类曾经想修一座高塔来显示团结,然而却由于人与人缺乏理解和沟通而未修成。现在,由于人们对民工也缺乏理解和沟通。虽然民工们在努力改变自己的形象,希望融入现代文明社会,但社会对民工的看法却始终停滞不前。
走访
物管没有规定民工不准入住
记者了解到,在农民工们暂住的这个高档小区,之前也有人租房,有的用于堆放货物,有的用于办公,“透过我们隔壁那套房,我们也看到了钢架床,只不过住的人不是农民工,估计是公司职员,物管公司对农民工入住的限制实在让人心酸。”聂增涛对记者说。
物管公司真的是出台了限制农民工租住的条款?记者来到小区物管公司求证,但负责人不在。之后,记者又来到小区门前询问一值勤的保安,他告诉记者,公司其实并没有明文规定农民工不准入住,“只是不准把钢架床搬进去。”为何不准搬进钢架床?他也无法向记者解释。
声音
老板
让民工享受好的生活环境
为10个民工在高档小区租房的罗老板今年67岁,退休前是名中学教师,他对物管方拒绝民工入住高档小区一事难以接受。他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要为民工在高档小区租一套住房,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民工待遇,给民工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在他看来,这是非常正常的待遇。“外来务工人员是城市的建设者,他们用劳动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他们理应享受更好的生活待遇。”他称,大家一说到民工,总认为他们就是应该住在杂乱无序的环境中,“这种认识是一种歧视。现在的民工,在文明上也是与时俱进的。”他对记者说,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但我们这个城市是和谐包容的,我们可以用文明的方式影响、引导他们,他们也会很快融入进来。”
为了让这些农民工尽快适应高档小区的生活环境,从农民工入住的那天起,罗老板就开始对他们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穿戴要整洁、进出小区要有序、上下楼梯脚步要轻,不要影响别人;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与他人见面时要面带微笑致以问候等等,“尽管培训还在进行,但他们已经掌握了许多礼节,做得非常好,这说明农民工是能够接受城市文明的,我们应该尽快让他们融入进来,而不是歧视!”
业主
不影响别人住进没有不妥
居民如何看待农民工入住高档小区这件事?在小区门口,记者随机采访了两位该小区的居民。一位女士对记者说,农民工住进来,她最担心的是这些人文化素质不高,将一些不文明的生活习惯带进来,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另一位约50来岁的中年男子则表示,小区物管的行为“非常不妥”,他说,物管的做法有先入为主的因素在里面,“民工入住就可能遭到小偷?这是明显的歧视行为。”他告诉记者,“租房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只要不影响别人,他们住进来没有什么不妥。”
学者
保安行为是明显的歧视行为
社会学家胡光伟说,发生在城南某小区的这件事与两年前发生在深圳“防范河南人”的事件很相似,是明显的歧视行为,是违宪行为,“成都是和谐包容的城市,警察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态度宣明,纠正了物管公司的错误做法,这其实表明了一个城市立场:成都不允许此类事情发生。”本报记者 邓晓洪 邓柯 朱大勇
日报·快评
唱响我们的城市精神 和谐包容
文涛
必须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农民工和城里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农民工也有权住进高档小区。
报道中的事例说明,我们部分城市居民在面对农民工时,还缺乏一种包容的心态。仿佛进城的农民工都有“原罪”:社区里卫生状况差了,是农民工在破坏;社区嘈杂混乱了,是农民工不守规矩;社区治安恶化了,是农民工抢劫偷窃……总而言之,农民工就是“三等公民”,是天然的“犯罪嫌疑分子”。
这样的“有罪推定”很不好,后果很严重。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以户口、身份等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是一种歧视行为。不尊重农民工的合法权利,霸道地排斥他们,只能激化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对立情绪。这不仅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而且还会加大社会裂痕,引发社会矛盾。因此,社会和谐,必须要有包容之心、包容之举。
当然,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包括部分市民对农民工的“有罪推定”也是如此。固然,像报道中这样“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整体否定是错误的,但个别农民工也确实存在衣冠不整、行为不检等不良习气。
要人尊重,首先得自重。南京也曾发生过与报道类似的事情,民工入住高档社区后引起了业主的排斥。面对排斥,这些农民工立即写了一封公开信表示:他们会“把卫生和环境搞清爽,像自己家一样”,不赌博,爱护公共设施,做个好公民,不随意增加人住,希望能和整个小区里的居民们和睦相处。这样的一种态度就是非常值得学习与借鉴的。报道中,餐馆老板对农民工入住高档小区进行行为指导也值得充分肯定。
高档小区与农民工的关系,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现代性命题。显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诸如此类的农民工入住高档小区的事情绝不会仅仅于此。这就为我们社区的有关方面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如何在保证社区良好秩序的条件下,也维护好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笔者以为,解决之道除制定规章和严格管理外,唱响我们“和谐包容”的城市精神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