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启动 每平方米补助300元,明年...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龚砚庆)3月1日,副省长史济春在郑州宣布: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式启动,到2008年12月31日24时,此项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全面完成。
据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此浩大、繁杂的工程从决策、部署到开始实施,所用时间之短,在我省还不多见,而且省政府为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完成,下达给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都是“死命令”。
保障政策必须让利于民
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六大煤业集团棚户区居民约有4.7万户、16.7万人。针对这部分群众大多是生活困难职工和低保户、特困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现实,省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并出台了多项惠民政策。
省政府规定:有关省辖市要将棚户区改造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用地指标安排上,宁可少上几个其他方面项目,也要千方百计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在税费减免方面,除国家规定外,涉及棚户区改造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项目(含基金)全部免收,同时免征契税和土地使用税。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吃、拿、卡、要,变相乱收费等现象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省政府决定,按规定标准实际建成的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0元。
工程完成时限坚决不变
史济春说,从2007年开始到2008年底,用两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水平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这个目标坚决不变,2008年12月31日24时前改造安置住房必须全部达到入住条件。
在当天的会议上,史济春代表省政府与郑州等8个省辖市政府、六大省属煤炭企业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市政府和煤炭企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薪挂钩。对工作不得力,影响改造进度,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要追究相关厅局、省辖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企业必须明确一位副总专门负责改造工作,如果届时改造任务未完成,该副总就地免职。”史济春明确宣布。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