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八面来风

大河网-河南商报

关注

对“彭水诗案”免职官员履新的质疑

轰动一时的“彭水诗案”本来似乎尘埃落定,不料平地再起惊雷。在这桩“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县委书记蓝庆华于去年底已被免职。但是不过个把月,他便于今年2月14日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另外一位涉案的主要领导、前县长周伟,则于2月2日当选为该县的县委副书记。

法学专家刚刚才将“彭水诗案”列为2006年度最重要的宪法案例之一,并把它看做是保障中国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方面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循此方向的认真反思尚待深入,那些因为动用公检法机关粗暴践踏公民权利而被免职的官员,却已经摇身一变而成新的部门领导了。主其事者难道真的天真到如此地步,以为不会在公众当中引起强烈质疑吗?

必然而且已经引起广泛质疑的第一点,是免职官员重新任用提拔的程序与标准问题。在干部制度的改革中,官员的任用选拔制度正越来越朝向民主、透明的方向完善和发展。官员必须要为违法违章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政治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这方面的观念正在逐步确立,制度上也开始形成各种“硬约束”。但是蓝庆华的这个案例,给原来似乎乐观的制度建设带来一片浓厚阴影。如果官员犯了错误被免职,旋即可获得新的领导职务任命,那么,“官员问责制”方面的各种约束显然不硬。不仅如此,犯了错误刚刚被免职的官员旋即获得任命,那么,官员选拔任用方面的那些漂亮程序立即变得意义可疑,失去公信力。

引起质疑的第二点,是政府处理犯错误官员的诚意问题。为什么如此匆忙地重新给蓝庆华新的任命?有关方面并不作出公开解释,不提供理由。在这种政务不公开面前,单方面猜测内幕反倒会陷自身于不智。但是,从行为逻辑上推论,显然不能否认,政府关心官员的命运甚于其他,操心之急,甚至可以不顾公议。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问责”,所谓处分,不管多么隆重其事,其实只具有符号的意义和象征的意义。也就是说,只需要有一种形式,表明已经作出处理了,已经向各方面有交代了。

与第二点相对应,必然会有质疑的第三点,就是政府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诚意问题。具体说,彭水县政府,以及面对类似问题时的各级地方政府,是否真正认识到了,所谓“依法行政”,最重要的就是为公民运用其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提供保障与服务。按照重庆有关方面联合调查后的认定,“彭水诗案”的性质,是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其具体表现是,党政领导指挥司法机关按照自己的意愿办案,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从宪法至上和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严重、非常恶劣的“政治不正确”。

真正重要的问题,不是个别官员的任免问题,更加不是非要罢免哪一个人不可。重要的是,从“彭水诗案”的教训中,政府是否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显示了诚意,显示了施政理念和程序的改进与转变。如果没有这一点,蓝庆华的重新任命,就是对公民权利的嘲弄。这种任命方式,就使公民权利的保障方面依然存在不可预期的隐忧。而这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种祸害。

(《南方都市报》社论本报有删节)

春晚收入何不用作公益

央视春晚的广告吸金速度成倍增长,去年广告收入已经高达4亿元,今年有望超过5亿元。

在市场经济时代,一台文艺晚会乃至一家电视媒体成为吸金卷银的“赚钱机器”,并非一件让人指摘的“羞事”;从某种角度说,它甚至从一个侧面印证着节目和媒体本身的市场号召力与社会影响力,是颇堪欣然的。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在节目、媒体今日辉煌的表象背后,还有着众多特定的成功推手,比如极特殊的体制平台、具有某种垄断性的资源掌控以及围绕这个文艺招牌栏目的行政化要素供给等,可以说,春晚在市场营收上的盆满钵满,绝不仅仅是其主创者、组织者以及广告营销团队的单方面“功劳”,对此,相关工作人员应有清醒认识。

鉴于央视春晚在全国观众乃至舆论话语界的特殊地位,其有必要适时发挥和挖掘自身的正面导范作用。比如,能否从每年丰厚的广告收入中拿出一小部分,捐献给慈善组织、教育或扶贫等公益性事业,或者申请成立一个以春晚、央视命名的公益性组织,以持续、经久的物质投入和舆论关注,将央视、春晚的品牌效应导入到这项神圣而光荣的事业中去,使之真正“春意盎然、水乳交融”。

(原载《国际金融报》作者:楚玉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