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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烟花爆竹摊点被取缔

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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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4日讯(通讯员 刘炳辰 陈惠山)厢式货车成了流动的鞭炮销售车,国家明令禁止的二踢脚、礼花弹、白皮炸药鞭炮也公然摆在鞭炮销售摊上……今天,工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依法取缔10个经营摊点。

上午9点,工商人员来到泺安路,在一摊点前,二踢脚、礼花弹、白皮炸药鞭炮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鞭炮公然摆在销售的鞭炮里;在同一路段,一装满了各种鞭炮的厢式货车停在路边,三名青年正向路人推销,车主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两个摊点被依法取缔。据悉,工商部门今天共取缔无证及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10个。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烟花爆竹须先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然后凭该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摊点,经营烟花爆竹大多存在安全隐患,像用汽车销售鞭炮,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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