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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他们在烟花中逝去

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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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8日,苍南一非法烟花加工点起火,造成两女一男身亡,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警钟再度敲响,事故发生后,市领导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售、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的排查和打击力度,确保安全。在上世纪90年代初,乐清曾发生过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震惊了整个温州。年关将至,如何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话题。我们重拾这段往事,只想提醒大家,希望大家都能过个祥和年。

爆炸后三天无法说话

1990年5月10日中午。

李花(化名)一丢下饭碗,就赶紧跑到乐清县虹桥朴湖乡(现乐清市石矾镇)鞭炮厂微粒烟花工场上班,当时工场里像她这样的工人还有十几名,都是当地的妇女,每个月也有20来元的收入,对于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妇女来说,这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这家鞭炮厂坐落在朴湖乡西洙村外后湾山脚下,厂区由5间平房组成,其中有一间是火药仓库。由当地3名村民合资创办,1988年9月经公安部门许可,从事季节性烟花鞭炮生产,效益还不错。

在鞭炮厂做工可是个危险的活,可李花和工友们一直认为在鞭炮厂工作并没有人们说的那样危险。“2年多了,一直都是很安全。”

那天下午4时,“轰!轰!”巨响,把平静的山村打乱了,后湾山脚冒起一团蘑菇云,连大地都在颤抖。村民们刚开始还以为是有人在开山采石放炮,可是后来他们惊讶地发现,自家窗户上的玻璃竟然被这阵巨响给震碎了。

原来,微粒烟花工场发生爆炸了!

“一切来得太突然了。”事隔16年后,李花回忆起那场爆炸,还是忍不住流泪。“上午还有说有笑的同事,一下子就没了。”李花喃喃地说,那天中午,她吃过午饭就赶到工场上班了,忙着忙着,突然,耳边传来一声巨响,“我一下子就什么也听不到了。”她心里非常恐慌。

李花一抬头,看到与她一起工作的工友互相之间也在面面相觑。忽然,大家意识到是发生爆炸了,纷纷慌张地往外跑,“一阵热浪袭来,我觉得好像有人用力推了我一下,我就倒在了地上,眼前一黑,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等到李花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医院病床上。“爆炸发生后的3天时间里,我都说不出话来,脑袋一直在嗡嗡响。”值得庆幸的是,经过观察,李花的身体并无大碍。

高考落榜生不幸丧生

在西洙村,大多数村民都记得这起发生在十几年前的烟花爆竹爆炸惨剧。村民老林是在村口踩三轮车的,老林听到爆炸声后,就知道爆竹厂出事了。“那座放火药的房子都炸没了,地面被炸成了一个很大很深的坑,工场一片废墟。”老林比划着说,“爆炸现场很惨!人都被炸碎了,还飞到几十米外去。”老林当年还是个年轻小伙,胆子很大,他说,爆炸现场的一些尸块,有些就是他去收拾的。

天成乡巨光村的林式勇老人也是当年的目击者之一,他当年是个木工师傅,回忆起十多年前的那一幕,他一直感叹:“太惨了,那次爆炸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惨的。”

那天,林式勇正好在邻近西洙村的下雪村承揽木工活,“下午快收工时,我就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林式勇说,尽管他工作的地方与爆炸的地点相隔较远,但是巨响过后,他发现周边房子的一些窗户都被震碎了。当时林式勇并不知道巨响的原因,但他感觉肯定出大事了!

林式勇收工回家已经5点钟了,他刚好经过西洙村,一路上看到的一幕幕场景让这条铮铮铁汉都看得落泪:“空气中的硫磺味还没完全散去,路上可以看见炸碎的尸体和一摊摊血迹,一些闻讯赶来的死难者亲属正哭得撕心裂肺,整个村子的气氛很凝重,让人喘不过气。”

“最让人惋惜还是一位因高考落榜而到烟花工场上班的姑娘,我听人说这姑娘品学皆优,那一年高考因与大学录取分数线只差一两分,落榜后她很想复读重考,但是为了贴补家用,孝顺的她就在别人的介绍下来到工场上班,可是没多久就在这次爆炸中丧生。”林式勇说。

违规生产酿成惨剧

据当年的报纸记载,“事故发生在下午4点35分许,两声强烈的爆炸声及其冲击波使数里之外的村民都受到震惊。当时烟花工场内有8人上班。正在仓库领火药的工场负责人之一李某和女工万某被炸死;爆炸的威力之大,连在附近挖土豆的一名70多岁的老妪,同她13岁的孙子和一名11个月大的女婴均被炸死……”这次重大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

当时的报纸对爆炸现场是这样描写的:“现场一片废墟,火药仓库地面被炸成一个深1.2米、直径3米多的大坑。周围树丛被烧坏,数棵碗口般大的树木被冲击波拦腰截断。”

今年69岁的西洙村村民李希勤做得一手好泥水活,年轻时,经常在乡镇造房子。在爆炸事故发生的前几天,他还为鞭炮厂在后湾山山腰上新建的火药仓库做好了门窗。老李说,“在爆炸事故发生前一天,工场用卡车运来了两三吨火药,那天早上,我还在路上碰到工场的负责人,他对我说,明天要让人把火药搬到新建的仓库里。不想,下午就爆炸了。”

这个烟花工场已经开办了2年多,在安全防范方面应该有经验,为何还发生了这样的惨剧?老李气愤地说,“主要是试炮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在老李的印象中,以前工场试炮都是在2公里之外试放,可是后来,试炮人为了图方便,就直接在厂区内试放了。

事故发生后,市、县领导及公安、劳动等部门人员先后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及善后工作。据公安部门的调查,这起安全事故原因是,该工场“擅自生产组合烟花,使用违禁品硫化锑、六氯代苯等化工原料进行生产。同时又违反季节生产规定及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程”。

我市退出烟花爆竹生产

上世纪80年代末,温州市有烟花爆竹生产工厂47家,还有很多个体无证生产点,仅苍南县就有个体生产烟花爆竹专业户1500户。为此,1989年,市政府颁发了《温州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品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但由于烟花爆竹生产是高危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引发重大伤亡事故。据《温州市公安志》记载,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就发生了多起烟花爆竹爆炸引发的伤亡事故:1976年9月,乐清县海屿公社东山前大队何某私自生产鞭炮,将炸药与硫磺放锅里炒,引起爆炸,死亡4人;1981年6月,平阳江山公社花炮厂装药车间发生

爆炸,死亡3人;1990年10月,平阳县小南乡南山村王某非法生产花炮,发生爆炸事故,死7人,重伤6人,轻伤4人。

到2004年底,我市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只剩下9家。2005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的通知》,决定退出烟花爆竹这一“高危”生产行业。市安监局危化处副处长林铁介绍,根据通知要求,在这9家企业中,已经通过安全评估恢复生产的只有6家,这些企业也要求于2007年6月前停止生产,而对其他3家原先已停产整顿的生产企业,决定不再批准其恢复生产。“实际上,到2006年底,我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厂家都已经退出生产,温州也成为全省第一个最先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城市。”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退出市场后,该局在继续加大非法烟花爆竹生产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把监管重点转移到了烟花爆竹销售领域。

本报记者 王宏 林一笑

[链 接]

烟花爆竹选购小常识

春节临近,又是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但是烟花爆竹因产品存在某种缺陷很可能引起安全事故,所以给消费者提个醒,介绍一些有关烟花爆竹产品选购小常识。

首先,烟花爆竹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为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所以,建议消费者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店去购买。因为我国政府对烟花爆竹产品销售是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

爆竹分结鞭爆竹和单个爆竹(如雷鸣和双响等)。选购结鞭爆竹产品一是注意引火线的长度,二是结鞭牢实度,不松垮等。选购单个爆竹,应选购黑药炮,引线为安全引线,绝对不要选购白药的俗称氯酸盐炮或高氯酸盐炮。烟花产品:分为吐珠类、升空类、小礼花类、线香类、小礼花弹类等13类。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燃放场地和欣赏目的来选购烟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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