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重要而崭新的职业:社会工作
观察与思考
-张敏杰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234个字,提出和阐述了要“造就一 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将社会工作提到如此的高度,为社会工 作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向社会工作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而预示着专业社会工作迎来了发展的美好春 天。
社会工作是什么
在中国,其实有许多人并不了解何为社会工作。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就是社会工作;有人认为民政、工会 、妇联以及共青团的工作就是社会工作;也有人认为“义工”所从事的志愿服务就是社会工作;还有人认为大妈、大爷们所从 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就是社会工作……总之,人们对社会工作的理解,似乎各有千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即使有些 国家干部、甚至民政工作者中对社会工作不甚了解者也不乏其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我国大学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已近20年 ,但许多录取为社会工作专业的新生在进入大学前却对所学专业几乎一无所知,对自己未来的发展也充满困惑。产生这种现象 ,一方面由于我国机构设置的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大政府”包揽一切,诸如民政、社保、工青妇等行政部门或有政府背景的 各种团体实际上包揽了社会工作的各种服务领域。换句话说,政府不仅没有在实际行动上像西方福利国家一样购买社会工作服 务,而且实际上还占领着社会工作的目标市场,“政社不分”的行政理念导致了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落后。另一方面反 映了人们对专业社会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存在普遍的不足。
社会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职业化的社会工作在西方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浓厚的学术积 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已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代社会工作的领域、对象日趋扩大,社会工作的制度功能也日趋完 善。就其领域而言,已经从社区、慈善场所扩大到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以及企业、监狱和法院等。就其工作对象而言,已从 困难群体、边缘群体逐步扩大到所有需要社会支持和帮助的人群。就其功能而言,已不再仅仅是帮助穷人的慈善行为,而是一 种专业的社会协调与社会控制手段,运用它可以有效地扶贫帮困,整合社会矛盾,预防社会犯罪,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提升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的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与进步。
2004年秋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市召开的世界社会工作大会上,根据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和国际社 会工作学院联合会(IASSW)的提议通过了新的社会工作的定义:“社会工作专业致力于促进社会变迁,解决人类相处中 发生的问题,增加人类权益,提高社会福利,并通过人类行为理论和各种社会制度,对人类与环境互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进行社会工作干预。人权原则和社会公正是社会工作的基本要求。”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称为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社工 是以助人自助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的职业。当代社会工作学者是多学科 复合型人才,其知识包括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信息科学等。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居委会、街道干 部在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专业资格前,并不是专业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者;“义工”也称“志愿者”,是指 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他们虽然在 助人的性质上与社工类似,但是并不一定具有专业社会工作的背景,也不以助人为职业,所以也不等同于社会工作者。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笔者曾先后五次在美国和香港多个大学的社会工作学院做过访问学者,对借鉴他山之石经验、发展中国社会工作、促 进社会和谐深有体会。
社会工作在美国已有百年历史,从最初的施舍、慈善行为发展成为一种充满爱心的崇高事业,社会工作已经超越了传 统的救贫济弱的活动范围。它以助人为价值目标,充分肯定人的至上性和价值的崇高性,强调人是自然和社会的主人。社会工 作者被要求努力去为社会弱者谋福利和增权,为形成一个和平与公正的世界而奋斗。人们已经普遍相信,社会工作在帮助人解 决情绪困扰、家庭问题等方面的作用,与法律、医疗的功能是同等的。尽管成为社会工作者的动机各有不同,但对人的关爱、 对人的尊严的敬畏、对弱者的同情和支持则是许多从业者所推崇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也是社会工作者们引以为荣的职业伦理 。笔者在美国的社会工作学院里,就发现有不少学生年已四、五十岁,甚至已经拥有医学、信息学、管理学等领域的博士学位 ,具有医生、律师、企业家的身份,不乏个人财富与社会声望,但为了实现自己助人的理想、抱负与价值,为了有资格从事专 业的社会工作,不惜再花时间和精力攻读社会工作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这种对社会工作的执著、自豪、奉献,以及极具爱 心、责任心、使命感的精神令人难以忘怀,社会工作专业和社会工作者在美国的地位也由此可见。
美国的专业社会工作涉及面很广,不仅要研究人的心理、生理、行为、婚姻、家庭及各种社会问题,还要与不同种族 、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工作领域的个人、群体、组织和机构打交道,提出方案和社会政策建议,解决社会问题。例如,17岁 的约翰是生活在一个再婚家庭里的问题男孩,他在所读高中表现不好,成绩很差,经常受到批评;他在家里被父母看管得很严 ,常与继父发生冲突,甚至毒打继父;他经常因为开车超速而被罚,上了警察局的“黑名单”。于是,他被送到社区的社会工 作服务站接受辅导。社会工作者是怎样帮助约翰的呢?他们全面分析了约翰个人及所处环境的情况,认为造成约翰问题的自身 原因是存在自卑心理和不安全感,而环境和外部影响力是这种心态形成的主要原因。于是,在约翰和学校、警察局、家庭之间 ,社工进行了调查和协调工作,确定工作方案:老师为约翰进行课程补习,给他更多正面支持;警察局把他从“捣乱者”的名 单上消去,不再因一些小问题而紧盯不放;继父也缓和了与约翰的关系,对他的学习、生活予以更多的关爱与支持。随着外部 负面压力的减弱和正面内部影响力的增加,约翰的行为开始改变。社会工作者然后给他精神鼓励,帮助他克服自卑感,增强自 信心。半年后,约翰成功地完成了高中学业,并走上了自立、自尊的人生道路。此个案看似简单,却充分体现了社会工作者利 用专业知识、价值和方法帮助工作对象缓解压力、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提升潜力的过程。这既是对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个人、 家庭和群体发送服务的过程,也是对造成这种不公正后果的社会制度和环境进行调整的过程。在我国,如果有足够数量的社会 工作者,如果他们都能这样对待需要帮助的各类人员,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
香港的社会工作也相当有成效,各类非政府社会工作机构从业的工作人员约有3万人,其中注册的社会工作人员有7 000多名。注册社工在机构中一般担任专业和管理工作,有一套规范的职级评定和晋升制度,工薪待遇大体与公务员相当, 高于同等资历的一般从业人员。他们深入医疗、教育、家庭、儿童、精神健康、情绪发展、热线服务、社区发展等各个领域, 广大香港市民已经形成“有困难找社工”的基本观念,而这一局面的形成,是香港社会工作者经过50年的努力换来的。
目前有香港大学、中文大学、理工大学、城市大学、浸会大学等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在香港大学,硕士和博士 研究生的数量远远大于本科生,原因在于社会工作者不是普通的研究人员,他们需要了解社会现实,还需要明白怎么去正确评 估和有效干预案主的问题,并通过参与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来促进社会福利。早在1972年,香港政府就正式宣布实行社会 工作专业化,规定凡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社会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社会工作专业训练,助理社会工作主任以上职级的社会工作岗 位,只准聘用有社会工作学位的人士担任,这对香港社会工作的提升产生了重大影响。1997年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制定 了一系列新的条例和政策,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和改革,实行了专业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并试行对非政府社会工作 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和拨款的制度改革。现在,香港社会工作正朝着共同建设一个互相关怀的社会,使人人能自主自立、自尊 自信、和谐共处、幸福快乐的目标不断开拓前进。
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
重要里程碑
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我国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另一方面社会建设并未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社会建设相对落后 。如老龄化、城市化、工业化、个人价值的凸显等都与原来的社会结构和制度结构不相协调;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还引起了诸 多社会问题,贫富分化问题、地区差异问题、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心理焦虑问题等也日益严重。如何帮助我国现有的1.4亿 老年人、8000万残疾人、5000万城乡贫困人口以及其他困难群体、边缘群体,是关系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重要要素。 社会发展的历程表明,社会工作者对于化解社会不同利益主体的矛盾和冲突、促进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协调与和谐相处、为大 幅度提高社会和谐程度而提供服务性的资源方面是大有可为的。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1988年,北京大学设立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社会工作专业,开始了重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进程。到1999年 ,全国有27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之后,社会工作专业呈现星火燎原之势,2006年底我国有近200所高等院校 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形成了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同时,上海、重庆、内蒙古、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山 西等部分省市还相继建立了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制度。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 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2000年,我国民政部开始向人事部提出了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并于2003年初向各省市 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积极倡导有条件的省市大胆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上 海、北京、江苏、浙江等省市也在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试点,为在全国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 价制度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2004年5月16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从工作标准角度规定了社 会工作这个职业的工作要求、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社会工作者”被正式认定为我国的新职业。2006年7月20日,国 家人事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这是首次将社会工作纳入专业技术的范畴,是明确的职业定位。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 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 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 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这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和方向标。
“社会工作”是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的一个关键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发挥社会工作平等、尊重、民 主、诚信、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理念,协调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功能、促进公平正义、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需要通过社 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落实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等方面的社会政策,建立健全我国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需要发挥社 会工作人性化服务、柔性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优势,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 格局。让我们在党中央关怀的春风沐浴下,立足中国实际,参照社会工作的国际通则,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工作者的 专业水平,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把社会工作推上新的发展台阶。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