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农民五类医疗费不予报销
中安在线-现代农村报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试行)已正式出台。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各试点县区参合农民的五大类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主要由服务类项目、非疾病治疗类项目、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等五大类构成。其中,不予报销的服务类项目包括: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治疗费、家庭病床费、自请特别护理费、优质优先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书费、微机查询与管理费、各种账单工本费、磁卡费等。
不予报销的非疾病诊疗项目包括:各种美容项目,各种非功能型整容、矫形手术和生理缺陷治疗等,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微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人体信息诊断、电脑选择最佳妊娠期、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诊疗项目,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健美、戒烟的诊疗项目,除住院分娩外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各种鉴定(包括司法鉴定、工伤鉴定、医疗鉴定、亲子鉴定)、健康指导等项目。
不予报销的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包括: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健脑器、皮(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拐杖、轮椅(残疾车)、畸形鞋垫、药枕、热敷袋、压脉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人工肛袋等器具;各种家用检查检测仪器、治疗仪器、理疗仪器、按摩器和磁疗用品等治疗仪器以及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使用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类包括: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人类器官源或组织源以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等;除肝脏、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造血干细胞(骨髓、脐血)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前列腺增生微波(射频)治疗、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血疗)、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止痛床)、内镜逆行阑尾造影术等诊疗项目;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齐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磁牙等诊疗项目;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催眠疗法、磁疗法、水吧疗法、氧吧疗法、体位疗法、心理疗法与暗示疗法(精神病人除外)、食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各种不育不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地科研、教学、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除此之外,因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性传播疾病引发的诊疗项目、出国及出境期间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属于他方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和不遵从医嘱拒不出院以及挂床住院发生的诊疗医药费用,也在不予报销之列。
不予报销的医疗设施服务范围包括:就诊、转诊交通费;空调、取暖、电视、电话、电炉、电冰箱、食品温箱和损坏公物赔偿以及水、电、气等费用;陪护、护工、洗澡、药浴、理发、洗涤等费用;门前煎药费、中药加工费、文娱活动费、报刊杂志费、健身活动费、非治疗性膳食费、鲜花与插花费、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等一次性物品的费用;肥皂水、垃圾袋、灭蚊器药等生活用品的费用;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提高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的费用或自定的收费项目,也将不予支付。
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包括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和治疗类项目两大类,包括心脏起博器、人工关节等。按照排除法,凡是未列入不予报销范围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参合农民均可以按当地补偿方案依法报销。省卫生厅强调,各试点县区要按照本文件规定制定本地的新农合诊疗目录,可适当增减,但增减项目必须报省合管办备案。
(本报记者胡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