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未就业申请低保有条件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日前,记者接到读者杨某淦打来电话称,他去年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低保却遭到“冷遇”,直到现在还没有成功领到低保。
毕业生:申请低保遭“冷遇”
杨某淦告诉记者,他家住在玉州区城西街道,去年从贺州学院(原梧州师专)英语教育专业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工作。毕业回家后,他从媒体上了解到:2006年6月1日,教育部、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强调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可给短期内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于是,他在去年10月份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低保,该局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应该到玉林市劳动力市场申请登记。接着,他又到市劳动力市场,该市场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只办理市直单位的未就业的应届大学生申请低保,称其属于玉州区辖区的,应该到玉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最后,他到玉州区社会和保障局办理申请,该局的工作人员叫他填写了一张登记表,随后等待通知,可几个月过去了,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对此,杨某淦表示疑惑:他作为2006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申请低保这么久了,怎么到现在还领不到低保呢?国家明文规定未就业大学生就可以领低保吗?究竟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成功领低保呢?
部门:符合条件才可申请
针对杨某淦的疑问,1月22日,记者专门打电话到玉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情况,该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接到相关文件。同时,他还称低保属于民政部门办理,不在他们办理业务的范围。
随后,记者再就此事致电玉州区民政局低保办,该办公室黄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政策出台后,不少困难家庭到民政部门咨询,他们认为,只要是大学毕业后未能找到工作,民政部门都应该为其办理低保。对此,他指出,这是对政策的误读。他解释说:并非所有未就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都可享受低保,要符合条件,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线以下;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大学生没有找到工作为条件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玉林市低保标准的(现为每人165元/月),才能申请办理低保,不符合这个条件就不能办理。比如说,一个家庭共两个成员,如果每月总收入高于330元,就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如果收入加起来300元,那么将会获得民政部门补助30元。低保实行的是差额补助政策,不少人对此有误解。
大学毕业生申请低保程序
针对人们高度关注的大学毕业生申请低保程序,玉州区民政局低保办黄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要想得到低保,必须首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劳动部门提供两次就业机会都不能实现就业,劳动部门才出具失业证明,拿到失业证明而又符合低保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向街道提出申请,随后由居委会上门进行调查,确认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最后,经街道审核和民政局公示后,才能申请成功。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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