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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月嫂呛死初生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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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9日18时到11日13时30分,从睁眼看世界到生命终止,小阳阳仅在人世间停留了不到44个小时。

新疆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近日得出结论,这名不幸的女婴是在喂奶时被“呛死”的。而导致这起悲剧的恰恰是有“金牌”之称的一名月嫂,从悉心看护到不慎呛死,人们从中读出了月嫂供不应求背后的无序和无奈。

婴儿夭折

“一闭上眼,那张小脸就出现在我面前!都怪我,如果早听家人的话,换个月嫂,就不会是现在的结果了。”婴儿的母亲葛小莉泣不成声。

为了不给年事已高的公婆添麻烦,何敏、葛小莉夫妇早在生产前两个月就在乌鲁木齐爱之星母婴护理公司预约好了月嫂,这家企业承诺,将对产妇和婴儿提供优质服务。但在女儿阳阳出生后的第一天,月嫂的卫生习惯却让葛小莉一家极不满意:孩子每次大小便后,月嫂只用湿纸巾擦拭,也不清洗,给孩子喂奶时也不清洗奶瓶,甚至自己都不洗手。葛小莉说:“在我的坚持下,她才很不情愿地给奶瓶消毒。”

爱之星母婴护理公司称,这名月嫂有2年的从业经历,是企业中最好的月嫂之一,曾被评为“金牌”月嫂。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妇产科医生姜霞告诉记者,她查房时发现月嫂给孩子喂奶的抱姿和方法都不正确,婴儿哭闹不止。姜霞当即指出错误,但月嫂拒绝接受,并说哭闹与喂养方法无关,“是孩子太笨了。”

2006年10月11日8时左右,葛小莉的家人拨通了这家月嫂所在公司的电话,要求换人,而就在2个多小时后,小阳阳就呛奶殒命。葛小莉回忆说:“那天上午,月嫂抱起正在熟睡的阳阳强行喂奶,护士提醒月嫂,等孩子自然醒来再喂不迟,但月嫂不听,理由是按照公司的护理规程,每隔3个小时必须喂一次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妇产科副主任王爱琴说:“护士从月嫂手中接过孩子时,这个女婴浑身青紫,已经停止呼吸了。虽经医护人员近1个小时的抢救,也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企业“冷脸”

阳阳的离去使小两口对生活的憧憬成为泡影。当时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葛小莉说:“每天看到别的产妇抱着孩子喂奶,我都快崩溃了!”葛小莉的丈夫何敏在新疆一家外贸企业工作,由于常年在外奔波,结婚6年来,一直不敢要小孩,为了迎接小阳阳的降生,何敏去年毅然辞职。

何敏与葛小莉今年都已32岁,由于妻子是剖腹产,三年之内不可能再要小孩。小阳阳的姑姑何婷告诉记者,在悲剧发生后的3个月中,月嫂所在的爱之星母婴护理公司的负责人只在出事的当天去了一次医院,之后这家企业再没一个人露过面,甚至没有打过一个电话。何婷说,她多次给月嫂所在的公司打电话,要求协商解决的办法,但得到的回答是“等司法鉴定的结果出来再说”。

何婷说,近日她通知爱之星母婴护理公司司法鉴定书已出来,但这家企业却迟迟不取,她只好自己送去。在看到鉴定书后,爱之星母婴护理公司负责人穆照鸿表示:“还需要董事会研究研究。”

缺乏规范

尽管这个“闯祸”的月嫂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但在医护人员的眼中,她的护理水准却难称合格,而市场上大量既无从业资质,也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的月嫂,更难让人放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妇产科主任谢非说:“好的月嫂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护理和急救知识,更需要责任心和爱心,而目前绝大多数月嫂缺乏的正是这两点。”

乌鲁木齐一家母婴护理企业的负责人承认,即便是“金牌月嫂”也只是为了招徕更多的雇主,不管“金牌”还是“银牌”都由企业自己评定,与是否有从业资格无关。事实上,更多的月嫂公司仅仅起到了中介的作用,对月嫂是否有相关资质并不关心。面对这种现状,一位无奈的“准父亲”甚至发出了“该把生命托付给谁”的慨叹!

王常辉说,月嫂的管理是一个全国性难题,各地职业鉴定中心虽可以颁发“育婴员”证书,但无权也无力对这个行业进行管理,国家对此也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甚至没有一个职能部门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和监管。

记者赵春晖(据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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