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离婚案“80后”占三成
青年时报
笔者昨天从温州瓯海区法院获悉:2006年,瓯海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300多起,其中“80后”的就有80多起。也就是说,每10起离婚案中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占了3起。
瓯海法院法官夏曦分析,“80后”的婚姻特点就像“过家家”,牵手容易,分手也随意,当事人婚姻期最短的仅一个星期,最长的也不足4年。随着“80后”的结婚,离婚可能会迎来一个新高峰。
据介绍,“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中近90%是独生子女,个性相当鲜明,常在生活琐事上固执己见、互不退让,不懂得夫妻间相互谦让、相互包容的相处之道,如吃饭、洗衣、擦地等日常小事的摩擦都有可能成为婚姻危机的导火索。24岁的阿杰是个独生子,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与被父母捧为掌上明珠的阿靓结婚。起先是父母给他们做饭,后来单独居住后,便天天为生活琐事而争吵,最终选择了离婚。
这些案件当事人的经济较为独立,尤其是家庭或自身经济条件较好的女方,在经济上不存在对男方的依赖,当生活出现摩擦或感情亮起红灯时,女方不再一味地委曲求全,而往往会按照真实意愿对婚姻状态作出选择。
“80后”一代几乎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有着较为前卫的婚姻幸福观。相对其他因家庭财产纠纷而引起争执的离婚案件而言,这些当事人对两人的相处是否融洽、话题是否投机、感觉是否幸福等显然更为关注。
夏曦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个人选择更为尊重,对离婚当事人也更为宽容,女人不必再有从一而终的心理包袱,婚姻不再是捆绑夫妻双方的枷锁。此外,社会交际方式日益多元化,交际面的扩展使得各种诱惑剧增,增加了感情不专一的可能性。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通讯员 袁寿省 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