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交罚款“黑出租”可上路 叶县以罚代管引争议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牛仲寒实习生王建党
本报平顶山讯由于种种原因,叶县至今没有出租车公司,目前拉活儿的出租车都没有正规手续,出租车车主每月均需向叶县运管所交纳100元的“罚款”。这种做法是否妥当?目前在当地引起了争议。
昨日上午,记者从叶县县城回平顶山市区的时候,看不到一辆有出租车标志的车辆。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他们这里没有出租车公司,没法挂靠,不过县运管所每月向一辆车收100元钱,县运管所开的是罚款票据。以前每辆车每月罚150元,近一年来每月罚100元。
“大家都急着办理合法营运手续,可以放心地从事经营活动。”李师傅说,拿着罚款票据出了叶县就要遭遇别的地方管理部门的罚款。
记者随后从叶县运管所了解到,目前叶县从事出租的私车有100余辆,因为县里还没有成立出租车公司,这些车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依据有关规定,运管所对每辆车每月罚款100元。但该所对参与客运的这部分私车指定有停车地点,同时也受理乘客举报。
平顶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有关人士认为,“黑出租”如果存在甩客、宰客、倒客现象,由于没有合法票据,有关部门很难查处。另外,出租车行业是城市的服务窗口,从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发展的角度出发,叶县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其实际管理职能作用。
平顶山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黑出租”属于取缔的范围,叶县有关部门“以罚代管”、“以罚代收”的做法欠妥。
叶县交通局的张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现在还没有成立出租车公司,是因为还不清楚到底该哪个部门管理。“上级也没有文件明确规定到底该归哪个部门管理,叶县包括交通局在内有多个部门都曾向县里提出归口管理,但是县里也很为难。”张局长认为,他们对“黑出租”的处罚并无不妥,“既然他们是非法营运,我们就可以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