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扒志愿者被控打死小偷
深圳晚报
■小偷被放28天后突然死亡,志愿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成千网友加入为伙伴筹集律师费捐款的行列■辩护律师表示,是否击打了小偷头部是案件关键
据新闻晨报报道“武汉志愿者联盟”是成立于2006年3月的一个网络论坛,目前注册人数已有2000余人,其中经常参加活动者有200多人。该联盟反扒成效显著。“自成立9个多月来共出动七八千人次,抓获各类小偷及罪犯400人次。”
然而,去年9月联盟发动的一次大规模行动中,被抓获的小偷杨蛮的意外死亡,导致参与行动的网友“罐子”被送入看守所,并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此事件被联盟成员认为“让近一年来努力取得的成果几近一夜崩溃”,成千网友加入了为伙伴筹集律师费捐款的行列,27岁青年“罐子”也成为江城关注的人物。
事件回放志愿者反扒,小偷意外死亡
“2006年9月24日那天,我们和平常一样开始了双休日维持街头社会秩序的活动,当天抓获各类扒手(包括持刀凶徒)共20多人。当时我和‘罐子’同在一个小组。”网友“一辈子”向记者回忆。
在青年路车站,“罐子”和同伴发现小偷杨蛮刚从一位准备登上公交车的女子包中摸出一个钱包,他们立刻上前制止。杨蛮见状将钱包放回包中,并开始与网名为“绝对NO暴力”的志愿者扭打,其同伙七八人也上前协助围攻志愿者。女性志愿者“狼MM”上前帮忙也遭围攻,赶来增援的志愿者“九头鸟”则被众小偷打晕在地,杨蛮趁机咬了“绝对NO暴力”大腿一口后逃脱。
“在跨越隔离带花坛时,杨蛮被志愿者的一声大喝吓倒,一头栽在地上并陷入昏迷。与此同时,另一组志愿者赶来增援,一举抓获3名嫌疑人。”志愿者“九头鸟”承认,由于小偷挑衅并反抗,志愿者们用甩棍击打了杨蛮的腿部。为此,志愿者“一辈子”在10月13日还遭杨蛮及同伙报复,下巴上还有一处刚刚脱痂的伤口。他表示:“我们不得不配备甩棍自卫,由于反扒,我们经常被小偷报复,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有匕首、电击器等凶器,如果我们没有防身武器,会出现不必要的伤亡。”
反扒民警赶到时,杨蛮腿部肿大,且头部右侧有一包块,公安机关将其带到武汉同济医院检查拍片,结论为无任何异常。公安机关在将杨蛮置留24小时盘查后,由于失主、赃物均已失去,尽管其为惯偷,仍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
28天后,外出“活动”的杨蛮猝死,在其同伙指认下,网友“罐子”被认为在9月24日当天用甩棍击打死者头部,造成包块诱发死者血管爆裂致死。12月12日,“罐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
“罐子”父亲“坚信儿子不可能有罪”
27岁的“罐子”中专学历,已有3年工作经历,如果没有发生“9·24”事件,他现在就快拿到自考本科文凭了。身为武汉某高校教师的“罐子”父亲高松(化名)和妻子已经为儿子的事奔波了数周,“这孩子从小就有正义感,参加志愿者联盟后,不仅抓小偷,还帮助孤寡老人,也是骨髓捐献志愿者。他长这么大,我从来没见他打过架。”
高松说,在“罐子”被拘留前,警方就已经有了鉴定结论,志愿者们在公安局用笔摘抄了该结论的结尾部分:“……10月21日杨蛮外出活动时,突发抽搐,意识模糊,下午15时05分送同济医院救治,颅脑CT检查,蛛网膜下腔出血,10月22日16时05分死亡……死因:严重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硬膜下出血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其9月24日头部外伤系蛛网膜下腔及硬膜下出血的诱发因素……”
高松表示,武汉市一位权威法医专家看到结论后曾告诉他,蛛网膜下腔及硬膜下出血诱因有很多种,死者9月24日出事后,28天后才死亡,期间酗酒、暴怒都可能导致猝死。此案存在许多疑点。高松坚信儿子不可能有罪。
辩护律师四点疑问
王万雄是“罐子”的辩护律师,近日他前往看守所与“罐子”见了面。“他现在比较平静,惟一的要求,是申请重新鉴定。”王万雄介绍,目前案件侦查阶段还没有结束,自己暂时没有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权利,但通过一些报道与当天一同反扒的网友的讲述,感觉案子情况较曲折。
[疑问一]“罐子”是否打过死者头部?
“9月24日头部外伤系蛛网膜下腔及硬膜下出血的诱发因素”——杨蛮尸体的《法医鉴定结论》中这句话似乎让其死因铁板钉钉。但当天与“罐子”一同反扒的志愿者“九头鸟”、“一辈子”等人却对此结论表示怀疑。“我们在公交分局接受调查时,实事求是地向警方讲述了当时的情况。由于捕获杨蛮后,他不断向我们挑衅,并且猛烈挣扎,我们用甩棍在他身上打了几下他才老实了些。在场者都可以作证,绝对没有打他的头部。”志愿者“九头鸟”说。
王万雄认为,警方对于目击者的证言应予充分重视。
[疑问二]小偷头部是否被钝器致伤?
网友“一辈子”和“九头鸟”向记者回忆,当天扭送杨蛮等人的过程中,杨蛮在被“绝对NO暴力”控制时咬了他大腿一口后逃跑,此时“九头鸟”赶来将其从背后抓住,而杨蛮混在人群中的同伙对“九头鸟”进行围攻,将其打晕,杨蛮再度逃跑。在跃过花坛隔离带时,“九头鸟”清醒过来并大吼一声“站住”。此时杨蛮一惊,回头观望时一头摔倒在地……
王万雄认为这一细节也至关重要,“如果杨真的摔倒过,就不能排除其头部被地面硬器物、钝器物致伤的可能性。根据‘疑罪从无’的精神,我认为司法机关不能判‘罐子’有罪。”
[疑问三]“致命伤”是否另有原因?
反扒志愿者队长“手术刀”告诉记者:“在《法医鉴定结论》中有一句话,‘右颞部可触及一大小2×2cm结节,结面无毛发,无擦伤痕,头皮未见皮下出血及血肿,无骨折。’”他对此提出疑问:“抓获小偷后,‘罐子’曾给杨蛮拍了照片,照片上杨蛮头部并未出血,而当日公安局的鉴定也认为他仅仅是头部软组织挫伤。如果杨头部真是被我们打伤,那‘结痂’表面不会没有毛发。我怀疑这个‘结节’其实是旧伤。”
王万雄律师则表示,9月24日距离杨蛮死期有28天时间。在这28天时间里,杨蛮是否又参与过打斗,是否饮酒或过度激动,这些都很难讲,而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硬膜下出血。
[疑问四]小偷尸体为何迅速火化?
“罐子”的父亲告诉记者:“鉴定结论是批捕‘罐子’之前就已经作出了,但我们看到该结论时,却获悉杨蛮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我们对此非常不解,这等于再也无法重新鉴定!”
王万雄律师说:“根据规定,‘罐子’申请重新鉴定,就应该执行。然而,如果尸体真已火化,而鉴定机构保留的材料又不够全面、客观,那等于无法重新鉴定了。”
司法机关见义勇为应该,但志愿者本身不能违法
为解答“罐子”家属和律师提出的疑问,记者赶到负责此案侦查的武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以个人身份谈了对“罐子”一案的看法。
“反扒志愿者团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反扒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就连我们民警捉了小偷,有时也因为缺乏证据而难以处理,更不用说民间志愿者了。我们不反对群众扭送小偷,见义勇为者我们也会表彰,但志愿者本身不能违法,再怎么样你们也不能打人啊!我们办案是秉公执法,如果有人触犯了刑律,不管是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我们都要依法处理。”
武汉市桥口区检察院宣传科负责人吴文斌表示,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尚不方便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