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装暖气工地被责令整改
法制网-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继然 天津市建委12月19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给农民工宿舍安装取暖设施的4个建筑工地予以曝光,并责令其3日内将取暖设施落实到位。
据了解,按照已经实施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天津大部分工地宿舍冬季采用了统一供热方式,使用室外燃气、燃油标准炉具,在室内配备暖气片。为防止火灾、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天津市各工地严禁明火取暖和炉火取暖。12月17日夜间,天津市建委组织12个检查组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全市冬季施工的项目进行专项安全夜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施工现场宿舍取暖、环境卫生、安全用电和建设总包单位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检查中发现,江苏中性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金贸广场工程,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国际金融中心工程,江苏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泰达酒店工程,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施工的津河大厦工程农民工宿舍未依有关规定安装取暖设施,当即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3日内将取暖设施落实到位。
天津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跟踪检查,对限期未整改的施工单位将依据有关安全法规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