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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民工队长派出所内受伤悬疑调查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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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的建筑队队长黄光义和一名工人找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建公司)第十九项目部讨薪,遭到一伙人围殴,造成眼部淤伤。之后,警察将他带进派出所。

当天晚上,重新出现在妻儿眼前的黄光义,趴在派出所一楼大厅的地面上,衣衫不整、一身伤痕、大小便失禁……他是被工友背下二楼讯问室的。

25个小时,在派出所里的25个小时里,黄光义经历了怎样的噩梦?

10月12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黄光义被民警带进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当晚7点左右,在该派出所一楼大厅里,黄光义一身伤痕、大小便失禁、衣衫不整地趴在地上。

黄光义的耳朵上留下了淤伤。

一名被关进派出所的民工说,自己的衣袖几乎被扯掉。

和平里派出所副所长卢旸称,黄光义用头撞门受伤。

黄光义说,左侧是派出所出具的让他去医院看病的证明,右侧是他在派出所里被胁迫写下的分包劳务工程的证明。

办公室内讨薪者遭十多名男子围殴

追讨20万元工程尾款

黄光义,46岁,安徽宣城人,郎溪县京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安公司)一名建筑队队长。

2004年10月,黄光义与五建公司第十九项目部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协议中约定,由黄光义和他的工人们提供劳务,负责建造中国石油大学昌平校区“研究中心”大楼。

据五建公司施工管理部部长薛占平说,第十九项目部属承包经营性质,项目经理为董幸生。

2005年8月,工程如期完工。但黄光义却遭遇难题:董幸生拒不支付120万元劳务费。

付出一年辛苦,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在工人们中间,失望逐渐变为悲愤。当年12月,他们集体到五建公司讨薪。

此事曾惊动市政府有关部门。

迫于压力,五建公司出面干预。在此背景下,董幸生与黄光义签订工程结算协议,双方约定:董幸生向建筑队支付120万元劳务款,其中立即支付100万元,另外20万元等工程保修期满(2006年8月31日)再行支付。

自今年8月下旬起,建筑队队长黄光义开始找董幸生,讨要20万元尾款。但时至今日,这笔劳务费未能兑现。“我欠工人的工资,是要靠这笔钱还的。”黄光义十分焦急。

无奈之下,黄光义又找到五建公司,希望公司领导再次出面,帮助解决难题。

10月9日,黄光义见到了五建公司党委书记崔海通。崔海通表示,董幸生应支付那20万元,并答应黄光义,“把董幸生约来,一起商谈付款的事情”。

两天后,崔海通致电黄光义,让他在10月12日上午9点半到五建公司与董幸生会面。

黄光义如约而至,与他同行的还有工人李林。

十多名男子闯了进来

10月12日上午9点10分,黄光义和李林一同走进施工管理部部长薛占平的办公室。当时,董幸生尚未到达。10点钟左右,双方见了面,谈判开始后,董幸生仍拒绝付钱。

见谈不拢,黄光义和董幸生一起来到4楼崔海通书记的办公室,薛占平部长也跟了上来。

在办公室里,崔海通书记再次表态,董幸生应支付那20万元劳务费。

话刚说完,十多名男子闯了进来……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连薛占平也感到“很奇怪”。12月13日,同黄光义再度见面时,薛否认这些人是他叫来的。

在那些人当中,黄光义只能叫得出其中4个人的名字:王振明、窦志杰、姜磊、曹斌。“这几个人都曾在我的建筑队上过班,所以我都认识。他们都是董幸生介绍来的。”黄光义说。

党委书记劝“别打了”

“你也是安徽的吧,这里没你的事,出去,不出去打死你。”有人对李林呵斥道。紧接着,李林“屁股挨了一脚;一耳光下来,脸上火辣辣地疼”。

第一次亲历“这么大场面”,李林“心里很害怕”。他赶紧出门,有人将他推进对面的一个房间。

“他们把我推搡到另一间办公室,叫我靠墙蹲下,双手举起来。”李林回忆说。

李林被推出办公室后,董幸生指着黄光义,说:“这人是骗子,给我打!”

黄光义回想当时情景:“王振明先冲上来,揪住我的头发,把我拽倒在办公桌旁,然后其他人围上来一通乱踹。”

见此情形,崔海通书记赶忙劝道:“别打了!”

这时,薛占平上前劝架。“当时现场乱七八糟的。”

派出所里

黄光义:“这回打得厉害多了”

讨薪者被带进讯问室

事态平息后,“一个戴金项链的人开始用手机打电话”。黄光义听到那人说:“我找某某,哦,出警了?那还有谁在……”

手机挂断约十多分钟后,办公室里进来两位民警。据黄光义回忆,民警没有询问事发情况,而是表示:“有什么事到派出所再说。”

民警将黄光义带下楼,被“解除限制”的李林则跟在人群后面。“那时,老黄眼角有点发青,不过伤不是很严重。”

黄光义被安置在警车后排座位上,这是一辆桑塔纳车。一名民警转身时,黄光义记住了他的警号:021222。

走在人群后面的李林看到,警车即将驶出位于小黄庄15号的五建公司大门时,等候在大院门口的一个人冲着警车招了招手。警车停下来后,这个人直接拉开车门,也坐到了后排座位上。

“这个人就是王振明。警车开动时,他继续对我又打又掐。”黄光义回忆说,“我当时一边躲闪,一边大声喊:‘你干吗打人?’这时,警察说了一句,‘在车上别打了,到派出所再说’。”

大约11点30分左右,警车驶入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下车时,黄光义吃惊地看到,董幸生一帮人已经到达派出所。

“那名021222号民警把我带到派出所二楼一间讯问室,董幸生等十多个人也尾随而入。021222号民警说了一句:‘你们谈吧。’就关上门离开了。”黄光义说。

“脸上的血让我睁不开眼”

从中午时分,双方进入派出所二楼那间讯问室开始,一直到当晚6时许,工人见到奄奄一息的黄光义,这6个多小时里,究竟发生过什么?没有第三方目击者见证这一过程。

根据黄光义的叙述,讯问室的门刚关上,他就被连打好几个耳光。“董幸生开始数落我的罪状,是你带民工闹事的吧?今天我花多少钱也要把你弄死。董幸生跟我说话时,王振明领头对我拳打脚踢,这回打得厉害多了,我的额头都流血了。那些人一边打,一边逼我写欠条,我死活不依,他们下手越来越重。我大声喊‘救命’,却没一个警察进来阻止。”据黄光义说,除了董幸生和窦志杰外,在场的其他人都动手了。

“我慢慢地感到头发昏,脸上的血让我睁不开眼,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这时,那个戴金项链的男子拿出矿泉水和卫生纸,说要给我冲洗、擦干净。我狠命地扭过脸,不让擦。有人拽着我的头发,硬是把我脸上的血擦掉。然后,继续打,我很快又是一脸血。矿泉水和卫生纸用完了,有两个人把我拖到卫生间,用水龙头冲洗。”

这一次难得的出门机会,让黄光义看到了一线希望,他一出门就大声呼救,但二楼走廊里空无一人。黄光义说:“旁边的屋子里倒是坐着两个工作人员,像是保安,胳膊上戴着‘联防’袖章。他们听到我的叫声,根本就没反应。”

自称被迫写下三张欠条

据黄光义讲,下午5点多,他“实在难以忍受对方的毒打”,自己“身体十分虚弱,连喘气都很困难”。他被迫照着窦志杰写好的字条,抄了一份自己和窦志杰合伙分包劳务工程的证明,并写下了一份欠窦志杰两个月工资的欠条,一份欠姜磊6.8万元工具租赁费的欠条,和一份欠王振明3个月工资的欠条。“在抄写这些字条时,我每写错一个字,都会招来一阵拳脚。”

尽管如此,黄光义还是留了个心眼,在每张字条落款处,均注明“在和平里派出所”的字样。他后来解释说,自己想以这种方式告诉外人,他是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打的欠条。

直到现在,黄光义回忆起那天的经历仍心有余悸:“这真是飞来的横祸,我上辈子不知道造了什么孽。”

当天晚上

多名工人赶到派出所“营救”

李林:见到了伤痕累累的黄光义

黄光义遭受“飞来横祸”时,工人们用尽办法想解救他。

李林是其中之一。

“如果那一天,没有带上这位兄弟,我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活着。”黄光义十分感伤地说。

李林,安徽郎溪县人,今年27岁。记者眼前的李林,穿一件不起眼的灰衣服、一条黑裤子、一双黑布鞋,清瘦的外表,看起来十分淳朴。

载着黄光义的警车驶出五建公司大门后,心有余悸的李林给黄光义之子黄甦打电话,当时是上午11点多。

最初他们并不知道黄光义被带到哪个派出所,便分头打听。最终通过110民警,两人得知黄光义被带到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

在派出所等待数小时后,当晚7点多,李林在一楼大厅里见到了伤痕累累的黄光义。

“我感到十分震惊和不解。”李林说,“黄光义进派出所之前还没什么事,怎么半天工夫变成这副样子。”

黄甦:父亲在电话里大喊“救命”

黄甦,黄光义之子,今年19岁,在父亲的建筑队开车。

李林打来电话时,黄甦正在朝阳区和平街拉货。情急之下,他拨打了110。朝阳区的民警多方打听后告诉他,黄光义被带进了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

黄甦连忙带着同行的几名工人,一起赶到和平里派出所。民警让他们在楼下等候。

晚上6点多钟,焦急的黄甦拨打父亲的小灵通。黄光义听到铃声响了,便挣扎着按下接听键,同时大声喊“救命”、“在二楼”……

孙再庭、陈德华、黄甦不顾警察的阻拦冲上楼,推开了讯问室的门。

“当时老黄的眼睛、耳朵都已经青了,鼻子还在流血,十几个人把他围在中间,屋里一个警察都没有。”工人孙爱国回忆说。

“这时,两名民警也来到门口。我看到他们的警号分别为021222、021233,我们当即要求他们送我父亲去医院。这时,021233号民警说:‘看病的事待会再说。你们快下楼,这事跟你们没关系。’”但黄甦坚持留在了楼上。

当晚7点左右,黄光义被工人们背了下来。见父亲伤成这样,黄甦拨打999急救电话。当救护车来时,他发现自己和工人身上都没带多少钱。他记得父亲出门时带了3400多元,便上前去询问。黄光义告诉他,那些钱被王振明等人抢走了。

黄甦认为父亲是在派出所内被打伤的,派出所有推卸不掉的责任,便上前与民警理论,希望派出所出面送黄光义去医院。但他的要求没得到应允。

救护车在等待约半小时后离开了。此后,黄甦再次拨打999,并要求派出所先解决救人问题。

“救护车第二次到达派出所时,警察又让救护车开走了。我真是很气愤。”黄甦说。

孙再庭:把黄光义从二楼背下来

在一群工人当中,45岁的孙再庭是一名退伍军人,安徽郎溪县人。今年3月,孙再庭带着妻儿来到北京,在同乡黄光义的建筑队里找了份活儿干。

孙再庭当时和黄甦等人一起赶到和平里派出所。该派出所一工作人员注意到,他们几个人下午5点左右聚集在派出所玻璃门外,但一度被阻止进入大厅。

有民警告诉孙再庭:“人在派出所,没事的,不用担心。”

后来,孙再庭、黄甦、陈德华进入了大厅。大约6点前后,黄光义在电话里喊“救命”。黄甦听到后,和工人孙爱国、孙再庭、陈德华冲到二楼,但被警察赶了下来。

大约一小时后,一名民警下楼。“他跟我们说,黄光义可能受伤了,你们上去把他背下来。”孙再庭他们这才又上到二楼,当时看到黄光义坐在楼梯口,捂着脸趴在楼梯扶手上。孙再庭赶忙上前将黄光义背下楼,将他安置在大厅的连排座椅上。

“老黄刚开始还能坐在椅子上,后来因为坐不住了,就滑到了地上躺着。”孙再庭试图将老黄从地上扶起来。此时,有工友用傻瓜相机拍下了照片。在这张照片上,孙再庭的双眼充满了悲愤和哀伤。

孙再庭压制不住怒火,他质问在场的民警:“人怎么会在你们派出所里被打成这样?让凶手出来。”

一名民警说:“我带你去看凶手。”说着,他和另两名民警一起,把孙再庭带到一间地下室,并派一名联防队员看着他。

就这样,孙再庭在地下室里一直待到第二天凌晨约5点半。

孙爱国:两次去东城分局反映情况

当晚快7点时,孙爱国觉得,再这么呆在派出所里不是个办法,于是就与陈德华一起,前往东城区公安分局反映情况。

一名值班的女民警接待了他们。孙爱国请求分局民警:“希望(和平里)派出所赶紧放人。”

民警让他们回去,并说会有督察人员赶到现场调查此事。

但一直到当晚近10点钟,督察仍未出现。“黄光义躺在地上,派出所根本没有放人的意思。”

孙爱国和陈德华见状,遂再次赶往东城区公安分局。他们见到的还是那名值班的女民警。

二人被告知,已经有两名督察赶到现场。但当二人回到派出所时,却没有见到督察。“那时,民警已经将工人驱逐出派出所,一群人只能在派出所栅栏外等候。”孙爱国说。

而按照黄甦的说法,曾有两名民警驾驶着警车来到和平里派出所。“看他们的样子像是督察,但是他们根本没有进派出所,只是跟派出所外面的民警谈了一会。我看到了以后,跑上去跪在了他们面前。但他们跟我说,人在派出所里,没事的,后来就准备上警车离开。我再次跑到警车前跪下,但最终他们还是开车走了。”

目击证人那帮人自由进出派出所

又有两人被关进派出所

当晚近10点钟,黄光义的妻子李翠芳赶到和平里派出所。

隔着大厅的玻璃门,李翠芳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黄光义。她尝试着推开玻璃门,想看看丈夫的伤情,但被民警阻止。老工人李小毛试图把李翠芳推进去,结果李翠芳没能进去,他自己反被民警拉进大厅。

12月15日下午,在朝阳区芍药居一个工地值班室,60岁的李小毛向记者展示了他一件皱皱巴巴的灰色西服:双肩的接缝处,有开线的痕迹,虽经多处缝补,仍清晰可见。

李小毛说:“两个民警将我带到楼梯口,一人拽着我一只胳膊,硬是把我拖进二楼一间屋子里。我的两只衣袖被扯得都快掉下来了。”

李小毛被带走后,李翠芳仍使劲推门。

“我神志不清,那段时间发生过什么事,自己都不知道了,但是我听到了妻子的哭声,又听到了争吵声,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但我努力往门口爬,想叫他们冷静一些。”想起那段情景,黄光义眼里噙着泪水。

夜里11点多,坐在派出所铁栅栏外的车里,黄甦不断拨打东城公安分局的电话。这时,一名民警将他带进派出所看管起来,理由是“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坐在车里又没有驾照,是无证驾驶”。

目击者:不能这样对待民工

10月12日晚,发生在和平里派出所一楼大厅内的种种事情,被目击者赵刚(化名)看在眼里。

当晚7时许,因遇到一场民事纠纷,当事人之一的赵刚来到和平里派出所。当时,躺在大厅内的黄光义引起了赵刚的注意。

“我虽然没有看到黄光义遭殴打的过程,但我见到他时,他已趴在大厅的地上,显然伤得不轻。”赵刚说,“我还能看出来,两群人对比很明显。黄光义那边的人穿得都比较寒酸,而另一方的人则穿得都挺光鲜。那十多个人都穿着深色的衣服,有的人还戴着很粗的金项链。”

在赵刚看来,除了外表上的区别,两类人在派出所里受到的待遇也截然不同:“黄光义那边的人几次被警察赶出派出所,只能在铁栅栏外等候,连他妻子想看他一眼都不行。我还看到黄光义的儿子跪在警察面前哀求着什么;而另一帮人可以在派出所里自由进出。一个看起来像是个头儿的人更是衣着体面,连警察见到他都要客气地站起来打招呼。”

赵刚说,由于自己的事情迟迟没有处理好,他就一直呆在和平里派出所一楼,直到次日凌晨4点多才离开。其间,他曾“劝说一位民警,不能这样对待民工,但对方回答说:‘这事儿复杂着呢,你最好别管’”。

在派出所里,赵刚一直关注着黄光义及工人的举动。在他看来,这些人虽然衣衫褴褛,但自始至终很克制,没有做出过激行为。“只是有一阵子,他们想进大厅看老黄的情况,民警上前阻止,双方在大厅的玻璃门处有过拉扯。”

“我反而认为,警察把几个工人带进派出所,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是一种不公正、不恰当的做法。”赵刚说。

赵刚在离开派出所时,还主动给黄光义的妻子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并表示,如果以后有关部门调查此事,他愿意将自己所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医院诊断

“头外伤神经反应”

“民警让我‘写个东西’”

黄光义就这么在派出所大厅冰冷的地面上躺着。在整整25个小时里,他没有吃过一顿饭。

“夜里11点多,我被一名民警带到二楼一间大屋子里。那间大屋子就在我被打的讯问室的隔壁,里面有一个一个的小隔间,好像是专门用来关人的。在那里,我看到黄甦、李小毛呆在小隔间里。在每个隔间门口,都坐着一个戴红袖标的联防队员。进去后,我仍然头晕眼花,只能躺在地上。”

到了10月13日凌晨4点多,“我感到实在受不了了,就请求联防队员送我上医院。联防队员的回答是,‘你死了算了’。这时,警号为021233的民警走了过来。他听了我的要求,把我单独领到了一间会议室里”。

据黄光义回忆,在这间屋子里,021233民警先是告诉他,黄甦冲击派出所,可能要拘留他。“我说,如果他要是真的犯了法,你们该拘留就拘留,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后来他又说不会拘留我儿子,如果拘留的话,另一方的人要看笑话。接着,他要我‘写个东西’,写完后再送我去医院。写的具体内容我已记不清了,也没写几个字,大致的内容是,我身上的伤是自己撞门造成的。”

再次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黄光义照做后,该派出所派了一辆警车,将他送到附近的中日友好医院。在中日友好医院急诊科,黄光义做了CT。应和平里派出所的要求,中日友好医院医师签写了“头外伤神经反应”的诊断证明书。

事后,宣武医院脑老化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盛树力对“头外伤神经反应”的解释是:“一般是头部受到外力击打后,大脑出现功能性障碍,出现头晕、恶心、睡不着觉等症状。”

医生对黄光义的伤进行了简单处理之后,他再次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在联防队员的监视下,黄光义一直呆到10月13日中午。

五建公司

“从我们公司走时还没事儿”

25小时后重获自由

黄光义再次被带出小隔间时,是10月13日中午11点左右。这时,五建公司施工管理部部长薛占平也到了派出所。

“是崔海通书记嘱咐我去了解情况的。我刚去的时候,没见到老黄。我看到(打黄光义的)那帮人在一个屋里。我们被(民警)一个一个地叫去同老黄谈。我见到老黄了,他脸上有伤,有血迹……从五建公司走时还没事儿。”薛占平回忆说。

“我被带到一间办公室,先是窦志杰进来,和我谈还钱的事。”黄光义说:“窦志杰提出,要把我的桑塔纳轿车扣下来,我开始坚决不同意,后来为了能尽早脱身,不得不同意把车交给薛占平代管。”窦志杰离开后,薛占平进屋。薛占平向他表示,董幸生欠下的那20万元应该还,他许诺几天后协调解决此事。

中午12点半左右,黄甦、孙再庭、李小毛三人恢复了自由,他们与黄光义一起,互相搀扶着,离开了和平里派出所。据孙再庭和李小毛称,他们在派出所里还曾遭民警踢打。

决定向市公安局投诉

当天下午,黄光义回到位于昌平区的住处,后住进昌平区医院。

昌平区医院对黄光义进行诊断后,发现其双眼部有淤伤,胸部有挫伤,并出现脑外伤后神经反应。

10月20日,黄光义打了一周点滴后身体略有好转,已经能够下床慢走了。为了给自己讨一个说法,他开始四处投诉。

因为黄甦曾向东城区公安分局反映过情况,而最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因此黄光义决定向市公安局投诉,他先后多次拨打110报警。对方表示,会将此事反映到市局相关部门。但截至本报发稿时,黄光义没有得到任何反馈。

他说,自己势单力薄,工人们又缺衣少食、生活困顿、濒临绝境……这一切,不知到哪里能讨个明白说法。

警方回应

“你的伤是自己撞门造成的”

“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打你”

12月15日,京安公司党支部书记鲁传涛带着黄光义,来到和平里派出所。

鲁传涛此行,是为了询问两个月前那起发生在和平里派出所内的“暴力事件”,“好向黄光义的家人有个交代”。

在派出所一楼大厅,有一张民警照片公示栏。黄光义从中认出了10月12日的两名当值民警:一个是卢旸,警号为021233,和平里派出所副所长;一个是王勇进,警号为021222,和平里派出所民警。

当天下午近5点钟,鲁传涛见到了卢旸副所长。

卢旸告诉鲁传涛,10月12日那天,派出所民警是接到报警电话后赶到五建公司的。“当天,我们派出所的民警王勇进主要处理这件事。其间,我也参与了处理。”

黄光义提到了在五建公司书记办公室被十多人围殴一事,卢旸副所长说:“你说当时有人打你了,但是经过派出所民警了解,当时现场没人承认打你,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打你。”

“我们提供中立的空间”

卢旸表示,黄光义和董幸生之间的劳务费纠纷,只能由他们自己协商解决:“谁欠谁的钱,经济上的问题,公安机关是不允许插手的。”之所以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是为避免出现治安问题,我们提供这么一个中立的空间,让你们能坐下来协商,协商成什么样,那是你们自己的事。

面对插不上嘴的黄光义,卢旸副所长大声说:“10月12日那天,从你们进派出所开始,你们的人向市局、分局打过的投诉电话,不下5次!”

“民警视线内没人打黄光义”

卢旸向鲁传涛解释说:“10月12日那天,在派出所,在民警的视线范围之内,没有任何人打黄光义。”他说,黄光义的头上的确有伤,那是他用头向派出所一楼大厅的玻璃门上先后撞了两次。对于卢旸的说法,黄光义当场反驳:“用头撞门的话,伤的应该是脖子以上吧,那我胸部的伤……”

“我明确告诉你了,就不要问第二遍了!”卢旸打断了黄光义的话。

“这些我们都留有证据和资料。在目前这种状况下,我认为你的伤就是你自己在门上撞造成的。你自己也写了东西,你说你不该往派出所的玻璃门上撞。如果将来到法院,我们可以把这个拿出来,白纸黑字,你按的手印,你签的字。”黄光义后来推测,卢旸所说的“写了东西”,就是指派出所在把自己送到中日友好医院以前要求自己写的书面材料:“那时候我头晕得要死,他们要我怎么写我就怎么写了,当时只想着能早点到医院看病。”

对于黄光义称自己“在被胁迫下写欠条”的说法,卢旸表示:“你们之间怎么写的那些欠条,那是你们双方之间的事情。你怎么说是你的权利,派出所没有人胁迫你,也没有任何人胁迫你。”

黄光义告诉卢旸副所长:“那天,在派出所讯问室里,我身上的3400元钱被王振明等人抢走了……”

“怎么叫抢啊?那是你给他们的。这是你自己的一个认识而已,你认为他们是抢,我们派出所认定不了。”卢旸副所长说。

二楼讯问室没监控录像

“在10月12日中午11点半到下午6点左右,二楼讯问室是否有监控录像?”黄光义问。

卢旸回答:“监控探头的线没有接上,所以那个(录像)没有。”

对于派出所为何限制黄光义、黄甦、孙再庭、李小毛的人身自由,卢旸副所长的解释是:那是因为他们存在一些过分的行为。黄甦在派出所楼上大喊大叫,黄光义用头撞门,还有人“冲击派出所大门,严重影响了派出所办公秩序,把你们看管起来很正常”。

■被指打人方

“我可没动你一手指头”

前天下午,黄光义再次打电话给董幸生和窦志杰,质问对方为什么要带人在派出所打自己。董和窦则矢口否认黄光义的指责。

董幸生说:“我没看见有人打你,也没看见有警察打你。我只看到你带着人往外冲,用头撞门、撞栏杆、撞铁墙。在派出所拉屎撒尿的也是你。那都是有录像和照片的。”董幸生还否认自己知道黄光义身上的3400元钱被抢走的事情,“我不知道那3400元是怎么回事,我只知道你欠别人很多钱,都是打了欠条的,跟我没关系”。

窦志杰则表示:“你欠人钱,人家不找你?去找你的那几个人,谁的钱你不欠?”窦志杰称:“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欠姜磊的钱,姜磊打你,你干吗往我身上推,我可没动你一手指头。”

对此,黄光义出示了工资账本:“我根本没欠他们的工资,他们领钱时都签了名。”至于6.8万元的工具租赁费,“那是姜磊非要把一些工具放在我那儿,我基本没用过。再说,那些工具最多值两三千元,哪来6.8万元的租赁费?”

⊙华夏时报深度调查工作室/文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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