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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事故11起死亡535人损失4亿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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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昨天通报了今年以来国务院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这些事故共造成535人遇难,1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

11起都是责任事故

“通过调查认定,这11起事故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从事故调查情况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发生地和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问题。”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

一些事故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11起事故中,有4起属非法生产。这些企业和业主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无视政府监管,漠视生命,非法生产,酿成事故。吉林蛟河吉安煤矿,抗拒政府禁令,非法越界开采防水煤柱,致使大量积水灌入腾达煤矿,酿成事故。山西左云张家场乡新井煤矿非法盗采资源,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管理混乱是事故主因

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思想麻痹,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中铁工集团一局四公司董家山隧道工程当年3月就发生过瓦斯燃烧事故,但不吸取教训,仍然麻痹大意,不按规定检测瓦斯,导致事故再次发生。河南鹤壁二矿已被列入政策性破产关闭,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放炮导致瓦斯爆炸。吉化双苯厂,违章操作发生爆炸,致使含有大量硝基苯的污水流入松花江。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在配电室等改造工程中敷设质量不合格的电缆,导致火灾事故发生。辽宁阜新五龙煤矿事故前已测到井下采空区密闭泄漏、瓦斯超限而不处理,导致瓦斯爆炸。

当地政府成保护伞

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政策不认真、不坚决,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河北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采矿权设置极不合理,不足0.6平方公里的区域设立五个矿,矿主长期非法超层越界开采,井上井下存在重大隐患,有关部门失察。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是所谓“资源整合”矿井,就在镇政府旁边非法生产,政府对其非法行为熟视无睹。

事故背后是腐败问题

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所在的石沟镇,镇党委委员和煤管站站长都违法参股。山西左云新井煤矿所在的张家场乡,乡党委、乡政府、乡人大主要负责人一起伙同矿主瞒报谎报、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个别公务人员涉嫌受贿,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分局5人涉嫌受贿。

争取用10至15年

走出事故易发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我国目前正处于事故易发期,争取用10至15年时间走出事故易发期。

李毅中指出,我国安全生产有许多深层次矛盾,如落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生产力比较落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脆弱等。同时,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对社会责任不重视,甚至忽视。

李毅中说,根据专家研究,走出事故易发期,英国用了70年,美国用了60年,日本用了26年。“我们争取用10至15年的时间,走出事故易发期。”

刘铮陈玉明周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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