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五”期间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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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区党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和对口援藏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地、县、乡人民政府、教育系统的艰苦努力和广大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支持,“十五”期间,全区顺利完成了国家赋予西藏的普及六年义务教育的阶段任务。现将全区普及六年义务教育情况公报如下:
一、“普六”成果
“九五”期间,即2000年底,全区有37个县域完成了“普六”任务,按“五普”人口统计数据计算,完成“普六”县域人口数为136.67万,人口覆盖率为52.24%。拉萨市、山南地区已经全面完成“普六”任务。全区小学在校生为31.4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5.8%。
“十五”期间,经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估验收合格,并经国家教育督导团核准,西藏先后有31个县域完成“普六”任务。
(一)昌都地区:
类乌齐县(2001年完成)察雅县(2001年完成)
左贡县(2001年完成)芒康县(2002年完成)
江达县(2003年完成)丁青县(2004年完成)
八宿县(2004年完成)贡觉县(2004年完成)
到2004年底昌都地区全面完成“普六”任务。
(二)林芝地区:察隅县(2001年完成)墨脱县(2004年完成)到2004年底林芝地区全面完成“普六”任务。
(三)日喀则地区:
南木林县(2001年完成)拉孜县(2001年完成)
定结县(2001年完成)萨迦县(2002年完成)
谢通门县(2002年完成)聂拉木县(2002年完成)
吉隆县(2003年完成)定日县(2004年完成)
昂仁县(2004年完成)仲巴县(2005年完成)
萨嘎县(2005年完成)
到2005年底日喀则地区全面完成“普六”任务。
(四)阿里地区:
噶尔县(2002年完成)措勤县(2004年完成)
到2005年底,阿里地区已有4个县完成了“普六”任务。
(五)那曲地区:
那曲县(2004年完成)索县(2004年完成)
申扎县(2004年完成)尼玛县(2004年完成)
双湖区(2004年完成)班戈县(2005年完成)
嘉黎县(2005年完成)比如县(2005年完成)
到2005年底,那曲地区有8个县完成“普六”任务。
截至“十五”末,即到2005年底,全区共有68个县域完成了“普六”任务(其中,拉萨市、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已全面完成了“普六”任务)。按“五普”人口统计数据计算,完成“普六”县域人口总数达248.19万,人口覆盖率达到94.86%牞与“九五”末相比,提高了42.62个百分点,小学在校生32.38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9%,与“九五”末相比,小学在校生增加0.98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提高了10.1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两基”攻坚工作,始终把教育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自治区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把手分别担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政府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各有关厅(委),各地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自治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随后地(市)、县、乡均相应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一把手分别任正副组长的“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两基”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还与各地区行署(市政府)之间签订了“两基”攻坚目标责任书。地(市)与县、县与乡之间也层层签订了“两基”攻坚目标责任书,明确分解和落实了各级政府在“两基”攻坚工作中的责任。许多县还建立了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级领导包户,县直部门和单位对口联系乡、村的责任制度。由此,在组织领导和责任制度上有力保障了“普六”攻坚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规定,从2004年起地、县政府必须把地方财政收入的20%用于教育。“十五”期间,自治区各级政府都努力做到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投入。各县还通过干部、社会捐集资,群众投工投料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有力促进了校园环境和办学条件的改善。各县的对口支援省市本着“发展先育人,援藏先援教”的精神,努力增加援藏资金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厦门市对口支援米林县就出资1000多万元,支持了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由于多渠道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了“十五”期间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重教兴学的良好氛围。各县采取召开动员会,举办教育宣传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技术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有关义务教育的政策文件,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观念,逐步使送子女入学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为“普六”攻坚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逐步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重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执教为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县、乡,县教育局、学校都统一建立了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制度,政府、学校、家长、孩子的四方入学合同制度,入学通知制度,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按期入学。同时加强了转学审批制度,辍学日报告制度。若发现辍学生、学校必须当日上报县教育局,教育局和县分管领导负责通知辍学生所在乡(镇)政府,限期追回辍学生并将其送到学校,切实做好本乡(镇)学生入学和流失学生的劝学工作。西藏地域辽阔、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不少乡还不通公路、村到乡、乡到县相距少则几十公里,多则上百公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到校,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每次寒暑假结束后,各村将辖区内适龄儿童集中到村后,由村里筹集交通工具,集体护送到乡,确保开学后学生能按时到乡中心小学和县小学上学。由于加大了“控辍保学”的工作力度,使各县的在校生大幅度增加,小学入学率有了很大提高,为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五)用好“三包”经费,健全贫困生资助制度,切实改善学生生活条件。“三包”经费是国家资助西藏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入学的特殊优惠政策,为了用好“三包”经费,各县都成立了“三包”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兼职会计、出纳、物资管理员等专人负责,规范建立了“三包”经费总账、分类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物资出入库日记账,日清月结,实行月公示制度,提高了“三包”经费使用透明度,确保“三包”经费能有效使用到学生生活上。财政、教育部门也加强了对“三包”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为弥补“三包”经费的不足,各县还通过家长拿一部分粮食、肉食;乡(镇)帮助学校解决部分燃料;县里无偿划拨土地、牧场,建立了学校种、养殖基地,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产部分蔬菜和肉食来共同改善住校生的生活,确保减轻农牧民家庭负担,解决农牧民家庭和学生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农牧民群众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不享受“三包”经费的贫困学生的资助制度,确保没有一个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三包”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贫困学生资助制度的建立,为“控辍保学”,保证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流失,保证学生在校“吃得好、住得好、留得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六)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保证学生在学校“学得好”是留住学生的根本,所以各县都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工作的核心来抓。各县重视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校长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不少县已实现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各县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一是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新任教师按“教师法”要求学历合格;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改善教师知识结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三是实行教师工作量及教学水平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四是逐步推行教师聘任制,打破铁饭碗,优胜劣汰,以利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西藏90%以上的学校是农牧区学校,各县都重视学校劳动基地建设和勤工俭学工作,重视对小学生劳动教育,在小学阶段,利用学校种养殖基地,开设劳动课,既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又学习一定的种养殖技能,产出的蔬菜,肉食还可补贴学生生活。
(七)坚持德育为首,加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西藏位于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与境内外分裂主义分子争夺青少年的斗争十分激烈。在这种环境下,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都十分重视学校的德育工作。在每周开设思想品德课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校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均建立了学校德育室,同时坚持每周一的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做到校校周一升国旗,学生人人会唱国歌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德育室、思想品德课、团队活动等有效途径广泛开展以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因自然、社会、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西藏各地(市)、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及教育发展水平仍很不平衡。那曲、阿里两地区的6个高寒偏远县尚未完成“普六”任务,一些已完成“普六”任务县的巩固提高任务依然很艰巨。
(二)各县对评估验收的档案材料和统计数据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不足;每个县都或多或少存在统计数据方面的问题,加上西藏农村户籍不健全,所以基础数据不够准确,不但与上报数据有误差,县域内统计数据的各项原始资料和各相关或相互联系的分册之间数据不平衡。
(三)一些地方重视在校生数量,忽视适龄儿童的入学要求。在一些县一大批超龄学生在校,而不少适龄儿童又未入学,造成在校生虽多,但适龄儿童入学率仍然较低现象。
(四)目前西藏还有1500多个教学点,而且大部分教学点规模小,师资力量薄弱,特别是“一校一师”的教学点,1名教师承担2—3个年级的多科目、多课时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教学时间和质量难以保证,加上教学点的教师多数为代课教师,质量就更难以保证。
(五)由于投入不足,在一些教育基础差的地区,随着普及义务教育进程的加快,显现出学校校舍、设备不足的问题,也影响适龄儿童入学,影响“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四、对今后“普六”工作的建议(一)各地、县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意识,将发展农村教育列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将发展教育的指标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指标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始终不渝、坚持不懈地抓好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工作。
(二)各县政府要加强社会事业基础统计工作。一是县政府要组织公安、教育、统计等部门的力量,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掌握县域内0—50周岁人口统计数据,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出生人口登记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身份证管理制度。三是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并按照国教督〖2004〗9号文件要求,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扫盲验收情况登记表签字制,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统计数据的责任。四是要加大对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统计工作程序、要求和标准,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在统计工作中的运用,强化统计数据的计算机管理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应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掌握“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的概念和入学年龄界限,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防止适龄儿童失学或辍学,防止和纠正大批超龄人员挤占有限的学校教育资源,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现象出现。
(四)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管理,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核心,也是教育工作者的首要任务。一是要不断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二是加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力度,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育交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能力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三是重视两支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校长及学校班子成员,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抓好师德建设,着力提高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四是推进以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学校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做到奖优罚懒,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既有利于学生就近入学,又有利于教育教学管理,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要求,继续做好调整教学点的工作,尽量减少“一校一师”的教学点,努力配备合格师资,进一步加强对教学点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提高教学点的规模效益和教学质量。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