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与空间
南方日报
女性观察
王宏维
性别会与空间有什么联系吗?在女性主义的审视与批判中,这个问题被提了出来并作了相当独特而深刻的探讨。
其实,空间作为人生存与活动的方式,长久以来就是与性别及其基于性别的社会等级秩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上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的性别等级制度对女性的生存、活动空间都作了严厉规定,并由此形成了父权制压迫、控制女性的一种特定方式。女孩子几岁就被缠上了裹脚布,好端端的一双脚被捆成了“三寸金莲”,使得她们活动空间大受限制,以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未婚女子通常也被称为是“待字闺中”或“养在深闺”。官宦和大户人家千金小姐的闺房则设在深宅大院里,有“绣楼”、“闺阁”之称,除此之外她们活动的另一个空间便是一般外人不可进入的“后花园”。凡此等等,不论予以怎样的称呼,与女性相关的生存、活动空间大都具有较强的间隔性和封闭性,甚至就是针对女性的一个幽禁性牢笼。被限制于牢笼之中的女性,既被阻止走出家庭这个私人空间,无从知晓、参与公共空间的任何活动,更无可能进入公共空间与他人自由交往。相反,男性的生活和活动空间则要广阔得多,不仅无自主出入的限制,更可读书交友,事农事工事商。
所以,女性主义对性别与空间关系的研究,首先就是对以空间形式实行性别压迫的批判,即指出针对女性生存空间的限定与制约,是父权制推行“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封建等级秩序的重要方式。而要改变女性受压迫的地位,必须同时改变她们在空间上遭受的压迫。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统治中,最高统治者皇帝对女性的空间幽禁表现得尤为突出。《礼记》曾规定“天子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七十二世妇、八十一御妻”。但到汉之后,皇帝“三宫六院”幽禁的女性已大大超过了这个规定数,而且有持续增长的趋势。据记载,唐太宗即位时,第一次就遣出后宫妇女三千,后又再遣出三千,足见后宫幽禁女性的数量之多。这些,也从历史的角度印证了女性主义提出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见解——空间就是权力。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在拥有最高权力的同时必定也拥有最大的空间,并以此空间幽禁众多女性——这同时又成为皇权至高无上的一个重要象征。
在古希腊雅典城邦社会中,女性的生存、活动处境也与中国封建社会非常相似,被称为是“隐居的”、或是被“隔绝”在家中的。据裔昭印《古希腊的妇女》一著的考察,雅典城邦女性在居住建筑上就具有这种“隐居”性质。女性通常都被安排居住在离街道和家庭公共区域较远的房间里。若是房子有两层,妇女(妻子、女儿和女奴)就一定安排住在上层。平时,这些女性几乎不离开她们的住区,已婚妇女一般都不跨过自己房间的门槛,少女被允许在家中庭院走走,已是运气了。所以,古希腊城邦的妇女根本无机会接触到其他人,更不用说参与城邦政治及其他公共活动了。研究者还指出,女性所遭遇的空间上的限制,成为“隐居者”,意味着女性所处的家庭(私人)领域与男性所处的公共领域的隔离。并且,这种隔离不是以门闩和栅栏来强制实行的,而是以男人与女人世界的必须分离这样的道德规定来保证的。当时,雅典社会流行的道德观念是:“受人尊重的妇女应该呆在家里,只有轻佻的坏女人才到街上闲逛”。甚至妇女与陌生人讲话,也被看成是“可耻的行为”。就是遵照这样的道德标准,雅典的男性公民们对他们的妻子、女儿、母亲、姐妹的活动空间进行严密监视。而这一做法的目的也十分明确,使女性能保持贞节和性忠诚,进而使男性家长的纯净血统得以延续。
在古希腊,还存在另一类身份的女性——妓女,她们是可进入公共空间的。男性公民不仅可由妓女陪伴出席各种公共场合,参与社会、政治、文化事务讨论,还可以雇佣妓女在酒宴上演奏乐器、唱歌跳舞,以性招待者的身份为男人提供享乐。然而,进入公共空间的妓女们虽然享有较大的活动自由,但同时却也成为她们社会地位低下的标志,在雅典社会中是绝不受人尊敬、更无人羡慕的。这说明,即使是处于同一空间中,身份及其角色扮演是更根本的。妓女们即使进入了公共空间,但只具有为男性提供享乐的功能,仍然只是男性役使的对象,而并不拥有公民的平等身份,自然也就不可能有任何改变了。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行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