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接送车准入门槛提高 9座以上客车才够格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安全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昨天上午,我市教育、公安、交通、安监4部门联合签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管理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学生接送车及驾驶员的准入门槛、安全监管规范等,重拳打击“黑校巴”。
据悉,我市现有的267辆登记在册接送车中,有200余辆为7座客车。根据该通知,它们将被勒令即时停止学生接送功能,对未经重新核准便擅自运作的“黑车”,将视作非法营运,严肃查处。
《通知》规定,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是9座以上(不含9座)本籍牌照的客运车,车身喷明单位名称和核定载客数,放置省里统一制发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其中10至19座(含)客车还应按规定式样统一喷成大黄色,20座(含)以上大客车可不喷大黄色,但车辆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里的统一规定。另外,接送车还必须是中小学、幼儿园自有客车,或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要实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严格的车辆安全性能检测,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据悉,经核准的学生接送车只能从事学生幼儿接送。
《通知》规定学生接送车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司乘人员保险,幼儿园接送车还须增投承运人责任险。同时,学生接送车必须按规定人数乘车,严禁超载;必须有老师或监护人员(保育员)随车护送;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或幼儿。学生接送车的驾驶者则必须是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已取得驾驶相应车辆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持有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的本籍驾驶人,严禁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据悉,由于以往接送车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对缺乏自我保护的幼儿安全威胁最大,为加强安全监管,我市各地幼儿园接送车的审批数量将被严格控制。除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县(市、区)一级幼儿园且在园儿童数为200人以上的较大规模幼儿园,方可使用符合要求的接送车。 记者 潘秀慧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