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资料成果使用收费调整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姗) 市物价局最近调整增加了部分地籍资料成果使用费项目和标准。从本月起,出具用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证明(不配图)收费为个人10元/次,单位80元/次。
计算机数字化制图收费项目标准调整为:纸制:1:500分幅地籍图1500元/幅;1:1000分幅地籍图2300元/幅。电子图:1:500分幅地籍图3000元/幅;1:1000分幅地籍图4600元/幅。新增项目收费标准为纸制计算机数字化制图1:2000分幅地籍图3200元/幅;1:5000分幅地籍图3600元/幅;计算机数字化制图电子图为1:2000分幅地籍图6400元/幅;1:5000分幅地籍图7200元/幅等。
(编辑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