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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桐城“水霸”被判刑13年

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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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合肥12月3日电记者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当地群众称作“水霸”的桐城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汪姚冬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395万余元赃款及金元宝、金条等赃物追缴国库。

安庆检察机关查明,现年54岁的汪姚冬在担任桐城市自来水公司经理期间,以停水或拒绝供水为手段要挟百姓,1994年至2005年4月,利用其掌握的城市供水大权,通过减免水增容配套费、承接工程等,先后收受14家单位或个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479万余元;两次擅自将170万元公款借给其他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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