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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电为啥没电用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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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午,上五年级的丁政权(左)和上学前班的韩籽仪利用中午放学的时间,在昏暗的客厅里点着蜡烛做作业。贺文兵 摄

10月中旬,天心区新开铺街道的南苑小区停了4天3晚电,59岁的邓阿婆因楼梯间无照明灯,下楼时一脚踏空,摔倒致双手腕骨折;11月21日起,南苑小区再次停电,居民只好过上点蜡烛的生活……无奈的居民愤而质问:自己买了电,为啥没电用?

昨日中午12时30分许,因为停电,家住一楼的11岁女孩丁政权只好点着一根蜡烛在客厅里做作业。“因为停电,晚上放学后更不好做作业,趁中午休息时,抓紧时间把上午布置的数学作业做完。”上五年级的丁政权说这番话时,一脸无奈。

听说记者来访,在10月中旬因停电摔断双手腕的老人邓阿婆从4楼下来,双手腕打着石膏的老人不断地向记者诉着苦,希望有人出面来管一管,不要让无电的生活这样困扰着居民。

“我们是先购电再用电,不存在欠供电局电费的事。”74岁的居民张国祥告诉记者。

在南苑小区进门处的墙上,贴着一张长沙市电业局城南供电局11月15日签发的停电通知单,通知单上写道,因南苑小区欠缴2006年8月11日至11月11日电费15.789566万元,将于11月21日起对小区实施停电。居民均是先购电后使用,为何会欠缴城南供电局15万多元电费?记者联系了城南供电局一名姓江的工作人员,据其介绍说:“我们多次向南苑小区开发单位下达催缴电费通知书,也上门找过多次,但开发单位一直没将电费交来,所以只好停电。”

城南供电局一名姓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98年,省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发建设南苑小区,商品房卖出后,居民用电均持磁卡到开发商手中购电,开发商再上缴给城南供电局。但从今年8月起至今,开发商没再向城南供电局上缴电费,城南供电局在催缴无效后,按程序和相关规定操作,对南苑小区实施停电。

“我们不是不交电费,而是建筑公司占用我们的基建房而造成的。”省建设开发总公司一名姓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诉说着自己的苦衷。

常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建设开发总公司将一栋3000多平方米的建筑发包给一建筑公司承建,工程完工后,由于双方出现纠纷,建筑公司在没交房的情况下,将该建筑工程的30多套房子全部出租,3年来一直没交水电费,省建设开发总公司为此贴交了100多万元,因为无力再贴交,省建设开发总公司只能将购电居民的电费上缴城南供电局,但城南供电局则要按总表用电度数收费,拒绝了省建设开发总公司上缴的电费。

南苑小区的电还要停多久,问题将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作者:记者 贺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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