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离婚了,谁都不要我”生活窘迫是离异双方不要孩子的主要原因
舜网-济南日报
4岁的小乐乐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正在发生着重要的转折:今年3月,他的父母离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个人谁都不愿意抚养他。乐乐的爷爷奶奶不忍心看着孩子在法庭上像皮球一样被踢来挡去,主动表示愿意抚养。
像乐乐一样被离婚的父母当成负担的孩子并不是个别现象。据天桥区法院的案件统计分析显示,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的情况经常出现,占诉讼离婚的16%。这种情况出现在无业失业人员离婚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的大背景下。
据统计,2005年天桥区人民法院审结无业人员离婚案件82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12.08%。其中离婚诉讼双方均是下岗职工的案件63件,比2004年增加了1倍多。离婚诉讼双方均为无业人员的案件98件,比2004年增加了两倍多。无业失业人员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缺少经济来源,生活窘迫,双方心理压力加重,由此而导致离婚,此类案件达到196件,占所审结的全部离婚案件的28.87%。
据办案法官分析,经济条件差是无业失业人员离婚时不愿意抚养孩子的主要原因,怕孩子成为再婚的累赘也是重要因素。这给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带来一个难题:由于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一方或双方为无业人员,其临时收入的数额变化幅度一般较大,抚养费的标准难以确定和执行。有的无业人员自己的生活都难以保障,更没有能力再给孩子拿抚养费,执行起来存在一定难度。
专家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积极稳妥地处理无业失业人员离婚案件,既要重视案件的内涵质量,又要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不能机械办案。对凡因无经济来源、生活窘迫导致双方常因琐事争吵进而提出离婚的,要多进行“冷处理”,通过有针对性的调解工作实现多数家庭破镜重圆。对那些主要是由于无业而加剧家庭矛盾提出离婚的,应主动为其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联系就业门路,减少社会压力。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时,原则上应均等分配,但要考虑到当前存在的妇女就业难等现象,要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宋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