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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张思之:我有愧于中国的律师制度

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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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 ——江平

-本刊记者 何三畏 发自北京

他是目前中国声望最高的律师。他跌宕起伏的命运,充满传奇般的荣耀和屈辱,对应着新中国各个时期律师行业和法律制度的兴衰起落。

他被称为新中国的人权律师。从第一场辩护算起,经过五十年风雨历程,他被尊为中国律师界的荣耀和良心。

在这个行业里,无论是人们公开发表的文章,还是私人言论、博客日记,都对他充满了由衷的崇敬和景仰。他的智慧和品格,为人们津津乐道。他是中国正在活跃着的,惟一称得上“大律师”的人。

他就是张思之先生。

其实,张思之的名声早已溢出律师界。此前,他被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授予“当代汉语贡献奖”,以表彰他“给当代汉语带来了不寻常的表达”。

新世纪初,七十多岁的张思之出版了《我的辩词与梦想》,尽管这本书的大陆版已经略去了一部分暂时不便在公众中公开的辩词,但是,它仍然被同行视为中国新时期刑事辩护的经典。“当代汉语贡献奖”赞扬张思之先生以“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竭尽所能地发出了“黄金般的辩词”。

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认为:张思之的辩词“丰富和改变了汉语的精神与内涵,尤其在中国现代转型的关键时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了张思之先生的辩词,我们可以说当代汉语由精神领域进入了实践领域。”

这些诗性的沉甸甸的赞美,意指在汉语的历史上,至少在半个世纪以来的汉语史上,美丽的汉语第一次由张思之用作“异端的辩护”,尽管那只是在一个特定的场合,即法庭范围的使用。

走向革命的青春

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1938年,11岁时举家逃难到四川,在绵阳上学。父亲是一名医生,很快在当地建立了名望。16岁,张思之放弃上学,参加远征军,入炮军第五团,属团部特务连,工作是发报,印度驻扎一年多,1945年4月回到昆明。后从昆明离开部队,沿途搭“黄牛”,经两个多月到达重庆,正好赶上八一五,抗战胜利。后又从重庆回绵阳,入三台国立十八中学。这时,张思之还不到18岁。

十八中学是东北内迁学校,1946年,学校回迁东北。张思之随校迁徙,但他的目标是北京,他向往这座历史古都,想到北京就留下来上学。但到西安时,住到伯父家,被伯父强留,进入一所教会中学,上了一年高中。教会学校管理严格,要开除一名违背了“晚上十点后不能看书”的校规的同学,张思之带领同学罢课,抗议成功,学校收回成命。但是,新学期开学前,学校劝张思之“转学”。但他又转了入一所教会学校,他的“案底”被传到新学校,当时已经是高三下学期,正要毕业统考,学校不打算给张思之文凭。于是,张思之毅然离开学校,到了南京,以同等学力报考大学。

1947年,在颠沛流离中上完中学的张思之,要以同等学力考大学了。他志向远大,并且“学习不好,考试还行”,当时名气不小的朝阳学院把他录取了,他还不高兴,他想学外语,将来当外交官。无奈父亲听到消息,早把学费汇入朝阳,就这样入了朝阳学院,开始了他和法律结缘的坎坷一生。

好不容易有个能安身读书的地方,他决定好好读书。凭着父亲做医生的良好家境,有足够的钱,供他买了很多书。1948年,满怀正义感的张思之入了地下党,他称为“就这样上了船”。

学校的革命环境险恶,卧底学生甚至是带枪的。而张思之在学校又搞海报又出壁报,十分活跃。1948年12月2日,这个日子张思之一辈子都能随口说出来。那天晚上,他觉得似乎不妙,就去问他的“上线”(地下党是单线联系的),说今晚可能要闹事啊。上线说,都到这个时候了(两军对垒,阵线分明,共产党的军队就要围城了),不会出什么事的,小心一点就是了。

事实上,这时,特务已经总动员,要抓一批人。张思之不放心,告诉他情况很危险,就走出门来,正看到自己的门前已经站了几个特务。他立即从二楼跳下,跑去通报他的下线。路上,突然一只手把他抓住,一位同学要张思之赶快想办法逃出校门,他在外面接应。张思之寻找出校门的机会,看到几个特务才吃完饭的样子,聚在校门,他立即裹着大衣卧倒在地面。慢慢向前滚,滚出了校门。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张思之就这样“滚出了朝阳学院”,脱离了危险。

在那位同学的帮助下,经过一夜躲藏,张思之到了“城工部”——中国共产党华北局城市工作部。准备离开北京投身革命,但是,他被告知,“凡是共产党员一个都不走了,傅作义就要投降了,马上就要去接管城市”。

城市被共产党接管了。张思之回来了。既是朝阳学院的,顺理成章地就进了法院系统。

在革命中牺牲的岁月

地下的革命结束,阳光下的革命开始。

在阳光下的革命里,敌人往往被认为在革命内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张思之反复充任革命的对象。

北京市法院有正院长和副院长所代表的“两个反党小集团”——你说我反党,我说你反党。

1953年,反高、饶集团时,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号召加强党的团结,各单位都要解决团结问题。法院开了一个月会,“两个反党集团”坐在一起“加强团结”。一个月会期,张思之“死不开腔”。到了最后一天,领导说,你一句话没有讲,恐怕要讲点。他就从七点讲到十二点,整整五个小时。当场就有人“敲边鼓”,说他“讲得太好了”,马上给市委打电话叫人来听。“现在看起来,我当时肯定讲得有过的地方”,而当时的效果是,“得罪了院长”。

1954年,反胡风。各单位都有一个学习小组,先学习各种文件,再放在自己单位学。张思之是法院的三人学习小组组长。他带着两个组员到茶馆去开会。另两人把他揭发了,他“光荣地成了胡风分子”。软禁在法院地下室(里面有档案呀材料呀,乱七八糟的东西)。几个月后,宣布张思之不是胡风分子,放了出来。其实,张思之“不仅认不得胡风,胡风的书也根本不爱看,胡风的书很难看的”。

放出来的张思之,还想问“整了我这么长时间,总要讲清楚嘛”。他哪里知道,当时要肃清内部的反革命。接下来就是审查“特务张思之”。因为他参加过远征军,而且是“特务连”。“特务”审了一年。结论是,“经查,张思之不是反革命。”

张思之这时还有点脾气:“我当然不干了!你们早知道我不是反革命,还要‘经查’,这明明是陷害。”自然,不可能有人给他解释。而猛烈的革命又接踵而至:1957年到了。

副院长在会上说,可以在院子里贴大字报,但外面不能贴。年近而立的前朝阳学院毕业生,前地下党员张思之问道:既然院子里可以贴,要是有人贴到外面去了,甚至贴到天安门去了,你怎么办呢。问题立即转换为“张思之说要把大字报贴到天安门”而上传。于是他成了右派,成为北京律师界的第一名右派。

右派共分六个级次。张思之不属于很重,第四类:降职降级,被送去昌平县的一个山区劳教。

从1957年到1972年,经过十五年劳教岁月,张思之戴着右派帽子来到北京垂杨柳二中做语文教师时,已经是45岁了。

他太珍惜这份工作了。他每天早晨六点骑着自行车去叫学生起来锻炼身体,晚上九点过后才回家。他对学生满怀热情,他的一位学生回忆道,他给学校刻写的蜡板,本来应该由他送去的,但张老师为了不耽误他的时间,坚待要骑车到他家去取。

他成了北京的模范教师。

受命“两案”辩护

7年后,即1979年,张思之52岁,有关部门宣布他的“右派分子”属错划。

最好的青春岁月属于二十二年右派生涯。划为右派之初,他甚至觉得“划得对”:毛主席还有错啊,肯定是我错了嘛。到平反的时候,他不一样了。“开什么平反座谈会,我也不去。”“我一不喊万岁,二不骂娘。”他认为他一生“最大的痛苦不是劳改,而是受愚弄”。

中国律师业早在文革之前,已在反右风暴中遭致毁灭打击。二十多年来,新一代中国人只在电影里看到过法庭辩护的场景。中国的律师制度正待重建。1980年,张思之成为北京律协副会长,同时兼任法律顾问处主任。他亡命地工作。“一天干十五个小时,经常住办公室。”他甚至帮别的律师修改诉状和辩护词,因为“我们的律师文字功夫太差了”。

适逢党中央正准备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法律界简称“两案”)进行公审。1980年,司法部指定在北京市要四个律师,组成两案辩护律师组,张思之被任命为组长。

在此之前,这位早年受训于朝阳学院的学生,五十年代的老律师,只打过“一个半”官司。第一个是南斯拉夫法律代表团来访,要求旁听中国律师的法庭辩护,他受命“表演”了一个抢劫案的辩护。另“半个”是一桩离婚案——办到中途,五七骇浪迎来,他被卷挟而去。

张思之先被指定为江青的律师,但在会见江青的时候,昔日的“女皇”声称“不要叶、邓派来的人”,她不习惯跟人平等说话,他们一开谈就是绷着的,后来不欢而散。这事令张思之猜测至今:江青内心是真不要律师,还是仅仅想试探律师的“来路”?如果是后者使江青没有得到律师辩护的机会,应属遗憾,尽管这不可能影响判决。

接着,张思之被指定为李作鹏(文革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海军政委、政治局委员)辩护。

作为“两案”被告的辩护律师,这是一个政治任务,张思之需要“顾全大局,服从中央统一指挥”,这一开始他心里就明白。但是,司法部告诉他,“事实已经全部清楚,定性不能涉及”,张思之说他当时就想,既然这样,“那你还要我们干什么嘛”!司法部还规定,律师做什么,要给审判小组汇报,要经审判小组同意。

张思之说,对这个要求,他不仅“心里不安逸”,而且“我们硬是没有执行”。最终,他们为李作鹏等人抹掉了起诉书上的七项罪名。以致李作鹏在法庭上作打油诗概括张思之的辩护,是“边鼓敲几声”,但还“有声胜无声”。

“两案”里张思之的表现,“令上上下下都满意”。即便今天回头来看,他也觉得,以当时的条件,“两案”的辩护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不过,其中有一个情节,被张思之称为他“律师生涯里最不光彩的事情”:李作鹏待审期间,“天天都在写,不知道到底在写什么”。伍修权(“两案”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审判长)是李早年的上级,知道李的脾气,担心他在法庭上扯出“多余的东西”,下不来台,要张思之去打探。

“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好意思,”79岁的张老边说边用手指刮脸,以表羞愧,“把办理人的材料骗来给法庭,这也太不光彩了嘛。”可是,当时的情况是,当张思之对李作鹏说,法庭程序有你的最后陈述……“李作鹏也太聪明了,好像知道我们是为什么去的,一听就说:我写了个东西,缝到棉衣里了,谁也拿不去!”

张思之和他的助手无功而返。后来,病得厉害的李作鹏在法庭上输着氧,一字一句地念着他的“最后陈述”。伍修权担心出麻烦,劝他不要念了,交给法庭,法庭会认真对待的。但李作鹏说,他能念完,他要向历史负责!李作鹏终究是顾全大局,没有“扯得太远”。直到公元两千年后,当年的被告和他的辩护律师分别是八十多岁和七十多岁的老人,前者对后者说:他那个法庭陈述是有所保留的。不过,他已经写了个回忆录,一百万字,实事求是,要待他死后才出版。

“两案”之后,张思之名满天下,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我那时风光啊!”

但是,给他带来更大名声的,奠定更高地位的,却是九十年代以后的官司。他在1995年,代理《民主与法制》记者董服民被诉“侵权案”;2003年他以76岁高龄代理“郑恩宠”案;2004年代理“黎元江”案。这些案子的影响之广,以致提起它们时不需要再添加注释。

同时,他广泛介入社会公共领域,积极为公共利益发表意见。他成为了一名广受尊敬的知识分子。

作为办理过全球瞩目的“两案”的辩护律师,张思之比谁都知道办理这些“必输的官司”的难度。“那是肯定打不赢的,打赢了不是翻天了?”他认为他是在履行一个律师的天职。屡败屡战的结果,是使他赢得了在这类官司中“从来没有赢过一场”的特大名声。

一连串非他莫属的著名辩护,把张思之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带到了耄耋之年。

“只要坐在法庭上,就永远有劲”

张思之的德行和智慧令人佩服,他过人的体魄和精力,则令人称奇。

在安徽办一个比较大的案子,开庭开到下午六点,法官找到他,客气地说:老先生,我们商量个事情,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我们今天晚上把这个案子审完。张思之连连称是。但到了夜里十一点,法官坐不住了,给张老递条子,问是不是明天再审。张思之说: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接着来。结果案子审到夜里十二点结束。

目前,张思之已经79岁。去采访他的路上,义派律师事务所的夏霖律师介绍说,老跟张老讨论案子,感觉他有时比年轻人还敏捷,也有年轻人一样旺盛的精力。三个小时后,证明了此言不虚。

我们到的时候,张思之先生已经先坐在那里了。他面前放着一本《文武北洋》,口称好书,值得一读。他矍铄硬朗,头发灰白,面容光洁,藏青色的风衣罩着灰色的毛衣,只扣了最上边一颗扣子,显得干净而清爽。整整三个小时,他就那么坐着,谈笑风生,轻松自如。话语间不时显出孩子般的顽皮,让人感觉到,他仿佛轻松地做着一件沉重的事业。

他喝了不少水,但是,直到离开前,他才去了一次洗手间。他的保健方式是“绝不锻炼身体”。他只是工作,工作就是锻炼。早晨八点前,他在床上“偷听敌台”。休息是“自由式”的:没有规律,没有确定的睡觉时间。“可能上帝派我来就是做律师的,”他说,“我现在这个年龄,在法庭上坐一天怎么吃得消?但是,我有一个毛病,就是只要坐在法庭上,就永远有劲。”

他永远停不下来。直到去年,他在报上看到“聂树斌冤杀案”,不能自已,主动找到家属,提出免费代理。这是他到目前为止,惟一一次自己“抢来做的案子”。

“我知道难处在哪里,但我就是非要试试不可。”事情真的如他所料,此案到现在连跑都不知道往哪里跑,因为聂树斌虽然早已被杀,但是家属没有判决书,也就申诉无门。但张思之不会罢休,最近,他为此专门给高院副院长写了一封信陈述案情。

他是那样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我原来是想做到八十岁就不做了,”他说,“但是,现在我思想有了变化,如果精力体力还能行,我还要干下去。不能吃饱了混天黑。因为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大家伙对我的期望。”

“我有很多遗憾”

人物周刊:到今天,你已经被人们称为“大律师”,新中国的一部“辩护史”,回望五十年,有什么特别的感慨吗?

张思之:最近我一直在想,对中国的律师,对中国的律师制度,发自内心地讲,我是有愧的。我基本上没有什么建树。一个最大的失误,在律协那个岗位,我应该是有所作为的,我没很好利用那个平台——当然,如果我做了,一定会悲壮,很壮烈,一定不会让我那么做的,那不可能的。

人物周刊:你愿意悲壮吗?

张思之:但是,如果你的悲壮能换来大家的醒悟,或者起码的感悟,明白一件事情,毕竟是好事。就那么庸庸碌碌地,就磨过来了,或者叫就混过来了,毕竟说不过去。因为你居于那个位置,首都北京啊,大家都看北京哪。

而我当时,你不管怎么讲,你居于那个位置,不管从哪个角度,起码从律师业务(北京市)这一块,我有充分的调度权。在那个年代,如果我们当时建立一些规则就好了。

人物周刊:按当时的条件,你还可以做什么呢?

张思之:不一定可以做,但是应该做,我没有做。当时不是没有想过做,脑子里不断地晃着这些事情。而且也开始做了。

比如说,律师应该独立干活。当时是想过,而且试图说服我们的律师。有一个大教训哪。一位老律师,办一个案子,我看他汇报的案情,我认为是无罪,我说我是持这个观点的,建议他再研究一下,但是,按照规定,无罪辩护要请示,他去请示司法局。你请示什么呢,责任我担了就是嘛!他去请示了,司法局说不行,要辩护有罪,他就按有罪辩护,结果太丢人了:审判无罪,当庭放人,被告对律师破口大骂。这件事对我触动太大了。

人物周刊:张老责己太重吧。当时真有建立规则的条件吗?

张思之:也不能说没有。

人物周刊:那时的条件比现在呢?

张思之:好啊。现在后悔也太晚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啊。而且,现在想起来,可能是我的一个弱点。我太不在乎官职了。什么这个长那个长哪,包括我自己的位置在内,都是扯淡的事。利用那个条件可以做很多事情。

人物周刊:按当时的条件,你应该可以去当官吗?

张思之:有可能。也许有关方面考虑过。但是,我绝对不是那个(当官的)料。

人物周刊:回想起来,你这样一个大律师,还是有很多遗憾吗?

张思之:有遗憾啊,非常遗憾。

而且,严格地讲,我不是一个偷懒的人。但是,怎么样做得更多一些更好一些,也没有很上心。多做一些实务是正确的,但在一定的时期、一定的阶段,还是需要系统的考虑。我们往往考虑个案的时候多一些。

张思之

1927年生于河南郑州

1947年考入朝阳法学院

1949年参加接管北平地方法院

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以全优成绩修完“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要课程”

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

1957年开始了长达15年的劳改生涯

1972年结束劳改,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

1979年重返律师界,随即出任“两案”辩护小组负责人

1980年出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主管业务,同时兼任北京市法律顾问处主任

1988年,创办《中国律师》杂志

代理的重大案件有:

1980年被指定为江青辩护律师;其带领的“两案辩护组”为姚文元、李作鹏、吴法宪等5人免去了13件罪行

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

1995年《民主与法制》记者董服民“侵权案”

2003年“郑恩宠案”

2004年“黎元江案”

  2005年“聂树斌冤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