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欢迎“保价精洗” 建议事先约定免纠纷
云南日报
洗衣新规成市民热议话题
征集提议将转交昆明消协
你有哪样看法建议晚报请你说来听听
11月8日,本报3·15特刊独家刊登了《昆明市洗染业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因为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而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关注。近日,本报热线和短信平台不断收到市民打来的电话或短信,有读者对新规的一些提法提出了疑问,更多的读者则对新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读者的来电中可以看出,普通消费者关心的是怎样利用新规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洗染业的经营者们则希望新规能够对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尽量详尽,避免以后扯皮。
“保价精洗”让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
市民高先生是某公司的老总,单身的他平时几乎所有的脏衣服都是交给干洗店清洗。即将出台的洗衣新规让他过去遇到的很多有关洗衣服的问题变得简单了。高先生有一套价值5000多元的西服被洗衣店洗串色了,最后,洗衣店依照“行规”只答应赔偿50元。为此,高先生感到十分窝火。看过《昆明市洗染业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他认为,“保价精洗”的提法让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既然你希望得到更高质量的服务,你就该付更多的钱。同样,既然洗衣店收取了高价的费用,就应该提供不同于普通洗涤的更优质的服务。”这样,即使出现了质量纠纷,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要求获得不同的赔偿。
小灵通用户29***81则认为:洗染业经营者应事先明示,哪种衣物合适哪种洗染方式方法,让消费者自由选择。消费者自主选择后,若因衣物本身的质量而造成问题的,经营者应无责任。
有些问题可以事先约定
手机号码为137****0076的读者给本报发来短信提出:针对洗涤消费的不同需求,对常见的一些问题,可以用消费者和经营者事先约定的方式来规避纠纷。比如,顾客如果不愿对贵重衣物“保价精洗”,出现问题只能按普通衣物进行赔偿。自己的衣物可能会出现掉色、褪色等问题,消费者有义务事先提醒经营者,否则,出现问题,经营者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小灵通用户65***29提出:干洗店本来就不能对所有的污渍保证洗干净,有些污渍是根本无法清洗的,这种情况下,退钱的规定,对经营者并不公平。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能够事前就对这些问题进行约定,那么出现问题了就不会那么麻烦。
手机号码为139****9690的读者担心:出现纠纷但顾客不能提供相关购物凭证怎么解决?衣物价值是否也可以事前由双方商定?
欢迎读者继续参与讨论
根据《昆明市洗染业管理暂行办法》公告,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分别设置了专人负责意见的反馈。读者可以继续拨打本报热线或发送短信参与讨论,也可以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工商局(0871-4153907)或市消协(0871-4154415)专项办公室。
苏忠(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