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闪不闪?司机挠头罚不罚?交警为难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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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广州出台新规定:10种轻微交通事故,车主双方必须尽快解决撤离现场,否则将对造成交通拥堵及引发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重罚。记者连日调查发现,由于理赔难、处罚尚未具体量化等问题,司机跟交警都遭遇执法尴尬。大部分司机不知该如何“私了快闪”,而交警也因“执法无细则”,不知堵车到什么程度才可处罚,罚多重。
主干道撞车“讲数”五分钟堵车1公里
交通事故是导致广州交通拥堵的“罪魁祸首”。据广州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广州市交通警情的70%都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其中绝大部分仅是导致车辆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平均每天全市有1800宗此类事故。事故后,下车、“讲数”、意见不统一后再报警,等警察来“定夺”,这个过程最少得花半个小时,结果造成附近交通堵上一大片。
据天河一名事故中队交警介绍,以广州大道这样的主干道为例,就是在非上下班交通高峰期,一个车道堵上5分钟就可能引起近一公里的车龙。据了解,广州目前有15个交通拥堵黑点路段,除了部分是因为上桥位、车道变窄形成外,轻微交通事故频发也是黑点成因。
而的士司机小宁则说,在广州的道路上,只要看到路上有堵车,第一反应就是,前面发生车祸事故了,“这个预感比交通电台报道的还要准而且快!”“看着事故双方为了赔200元还是300元,霸着一条甚至两条车道“讲数”,其他司机排着几公里车龙花着油钱、时间陪他们耗,心里真是憋气!”
也正由于此,交警部门和司机们都认为,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撤场是解决交通拥堵的最好办法。
轻微碰撞不肯撤离公交司机被拘15天
为了解决轻微事故双方在事故现场堵路讲数或坐等交警处理引起的交通拥堵问题,10月25日,广州交警规定,对于市区内轻微事故双方不撤现场“拗数”的,交警将从严处罚,追究一方或双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或并处扣分。
交警部门透露,其实早在去年,就有因轻微事故不撤现场而被重罚的个案。
2005年9月12日上午7时12分,在中山一立交二层转中山一路路口处,一辆车牌号码为“粤A311××”的37路公共汽车和车牌号码为“粤K422××”的小客车发生轻微碰撞,马上造成中山一立交交通堵塞。赶到事故现场处理的交警用喷漆喷划对两辆车的车轮进行定位后,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双方驾驶人立即将车辆驶离事故现场。但是公交车司机崔××却以现场还没有勘查、移开车辆不能保留现场为由,一再拒绝交警指挥移开车辆。交警向其说明该宗事故属轻微事故,车轮定位后就可撤离现场,再不移开车辆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交通堵塞。司机崔某毫不理睬,还扬言“塞就让它塞呗”,并冲上公交车将车钥匙拔下来放入口袋。这时,黄埔大道因这宗交通事故影响而出现严重堵塞,而一个重要的警卫车队即将通过。现场交警当即向其指出,如不马上撤离现场,将必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还调用附近的一辆拯救车,拟将公交车拖离现场,但崔某见状竟然冲上拯救车,强行将拯救车的车钥匙拔下来装入裤袋,并大声吵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此宗轻微事故处理,竟致使黄埔大道东往西方向交通出现严重堵塞,车龙一直排堵至员村山顶处,严重影响交通秩序,正在执行的警卫工作也受到影响。鉴于崔某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事实,公安部门依法对司机崔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交警意见
新规未量化操作上有困难
记者昨日从交警相关统计部门获悉,上月25日发布新规,至今还没有一宗因轻微事故发生引致交通拥堵被交警重罚的个案。
据多名交警称,这主要是因为新规还没有得到量化,只是规定造成交通拥堵,可以协调治安民警对司机实施警告、行政拘留等严厉处罚。至于到底塞车多少公里才开始处罚?是拘留3天、5天,还是15天?这些都没有具体的量化规定,给执法交警造成操作上的困难。还有交警表示,一旦发生了事故,当事人肯定心情和态度都不好,因此,当事人就事故和赔偿起了纠纷,交警首要任务就是疏通道路交通,调解纠纷,如果此时执罚,无异于火上加油,引起吵闹,反而更糟。
新规效果
四成受访车主主动“快闪”
到底新规的震慑力有多大效果?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有少数交警已经开始处罚造成轻微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于交警部门将此类处罚没有单列,因此记者无法获得交警部门的数据统计。
而据记者在一个车友网网友里做的调查,近期有12名车主发生了轻微事故,未有移开车辆保存现场,并等候交警判定事故责任的个案。其中有5人即时与对方私了移开现场而没有报警,其中一名周姓先生称,事后获赔款与维修款相差了220元,只好自己“贴钱”。其他7人并没有移开现场,在原地等候交警到场处理,而其中高先生等3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罚。
据高先生称,11月3日下班时,他从水荫横路转出广州大道,在最右边车道刚转出直行,被另一辆小车从左侧车道切线时碰上了。于是高先生马上报警,交警在3分钟后到了,判双方各50%责任,开出事故认定书后,交警让对方开走,之后又给高先生开出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理由是他的右后轮胎压实线了。
高先生说,本为等交警就是为了要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好回去索赔。却被罚款200元,真是不值。高先生称最让人生气的是,交警竟说:“叫得我来,就一定要开单,这是新规定!”
司机纳闷
撞了车双方谈不拢就要罚?
不过,记者近日也接到多名市民投诉,称由于新规定实施,部分基层交警,尤其是郊区的交警,草率理解新规,将新规定简单化执行,很让人反感。
白先生称,11月1日晚,他在自己的小区门口与一辆摩托车碰擦,报警后,到场交警判定白先生负全责,还要处罚他没有让行。“这个规定不是就为了解决交通事故车堵路问题的吗?我们的车又没有引起交通堵塞,凭什么还要罚,可交警说不自己私了就要罚!”
省某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刘先生则遇到了更简单化执法的交警。他说,10月底的一天,他的车在白云区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结果交警到场后,不是判定是谁的责任,而是问“你们谈不谈得拢?谈不定我就叫拖车了!”刘先生为此与交警理论起来,不想该名交警称,接到新规定,对不肯自己私了的事故当事人,要不拖车,要不直接罚交通违法。刘先生与事故对方决定算了,各自走人自理,该名交警还声称拖车已经出来,要收取两人拖车“回工费”50元。
司机们反映,这种不管新规出台初衷,简单化执法的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针对的问题,还影响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发生轻微车祸正确处理办法
首先,发生车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先将事故车辆移至路边等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地点,恢复交通,事故双方再自行协商解决赔偿,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可用手机、相机拍照或用粉笔标划车辆碰撞时所在路面位置的标记。如果撤场后,双方赔偿等还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再报警,等候执勤的交通警察到场处理。
10种情况下不“快闪”要重罚
1.逆向行驶的
2.同车道行驶,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3.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辆先行的
4.在禁行时间路段行驶 的,或驶入交通管制道路的
5.遇停止信号,车辆未停在停止线以外或路口以外的,或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仍继续通行的
6.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或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7.遇红灯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的
8.通过交叉路口,不按导向车道标明方向行驶的
9.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车辆未让已在环行路口内的车辆先行的
10.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