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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检察官吴春妹(图)

《人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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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记者 陈英华

今年2月,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揭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二处的吴春妹入选。此时的吴春妹正在美国培训,当她得知获此殊荣的消息时,只是淡淡地说:“成绩属于过去,荣誉伴我一生,我将加倍努力,为我钟爱的检察事业奉献终生。”

在检察系统已经工作了16年的吴春妹有这样一句名言:“学历低不怕,怕的是知难而退;年纪轻不怕,怕的是不思进取。” 吴春妹自1994年开始独立办案以来,办理各类疑难案件近百起,如“中国股市第一案”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受贿贪污案等一系列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吴春妹所在的公诉二处所涉案件包括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以及互联网等领域的经济犯罪,它要求检察官在熟练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以提高办理各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一些重大、疑难案件,更需要“专家型的检察官”来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

“中国股市第一案”

2001年5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提前介入一起后来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的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这是一个涉案金额高达54亿元的经济案件,涉及26个省,126家营业部,1500多个股票账户和50多家融资单位,单是卷宗就达512册。吴春妹担任了这起案件的公诉人。在接手中科创业案时,吴春妹还没有休完产假,面对如此复杂而重大的案件,除了克服家庭困难之外,她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中科创业是一家以饲料业和养殖业为主营业务的老牌上市公司。1999年12月,这个公司突然摇身一变,成了一家高科技公司,并且股价连连飘红,股票最高时曾达到每股84元的高位。但从2000年底开始,中科创业竟然创下连续9个交易日跌停的纪录,股价一路下跌至每股11元。这种异常的走势引起了深圳证管办和中国证监会的警觉,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1年1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对“中科创业”正式立案侦查。

中科创业案是新刑法实施后全国首例典型的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案,由于缺乏可借鉴的办案实例,调查取证特别困难。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是非常专业的行为,不谙证券业规则的人很难搞得懂其中的“猫腻”。同时,现有法律对该罪名的有关规定可操作性差,司法解释不够详细。情节严重是定罪的必备条件。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吴春妹和书记员开始了艰苦而细致的审查工作。一方面她们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全面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另一方面“狂补”证券知识,除了阅读大量的相关书籍,还走访请教了多位该领域的专家。

案件最初移送的卷宗就达456册。在吴春妹对该案的审查过程中,她详列了近百页补充侦查提纲,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对该案正式提起公诉时,卷宗已达512册。通过大量翔实的调查取证工作,有力地证明了该案主犯吕梁等人操纵股票,并造成股价大幅度波动的事实,从而为案件的认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庭审示证和认定丁福根等涉嫌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02年6月11日,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案引起了证券界、司法界、股民及媒体的极大关注,全国百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云集庭审现场,报道这一新闻。

本案的7名被告人聘请了11名辩护律师,与坐在公诉席上的吴春妹和书记员在人数上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在庭审中,吴春妹和她的助手提交的一份份证据形成了一条密如织网的证据链,中科创业股价被操纵的轨迹一步步地清晰起来。通过大量的庭审调查,公诉人向法庭提供了指控犯罪的全部证据。吴春妹沉着应对着经验丰富的众多律师和谙熟证券知识的被告人。由于做了充分的准备,她显得胸有成竹。

6月13日,庭审进入质证阶段。公诉人吴春妹提交的证据有12个部分。鉴于该案卷宗多达512册,为了缩短法庭示证的时间,节约诉讼资源,同时让律师更好地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使案件的审理更公开、公正,吴春妹和她的同事在中科创业案法庭示证环节中采用了一个颇具新意的方法——多媒体综合类比的示证方法。吴春妹她们不仅把全部原始证据材料制成光盘,使每笔的交易记录、交易价格、涨跌关系、持仓交易量等一清二楚,而且将其中6名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行为全部制成调查表格,由山东一家审计事务所出具了中立的审计报告,同时还把涉案的1500多份股东账户送到深圳交易所,形成了直观的专业报告结论。吴春妹的多媒体示证法受到了大家的好评。

庭审的最后一天,控辩双方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法庭辩论,这是一场脑力和体力的较量。在庭审即将结束时,主诉检察官吴春妹发表了近10页的公诉词,从犯罪本质入手,有理有据,入情入理,既深刻地揭露了犯罪,又全面地宣传了法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本应是控辩双方相互对峙的质证阶段,却没有出现事前估计的激烈争论场面。

6月19日晚9时,全部庭审时间近30个小时的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终于告一段落。公诉人在法庭上有理有节的精彩辩论博得了旁听者的首肯。事后,一位证券专家问:公诉人是学经济的吗?当得知吴春妹的专业一直是法律时,他说:“我很佩服你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了如此丰富的证券知识。”

案件审理结束后,吴春妹又积极向院领导建议,向涉案的126家营业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大部分证券营业部提交了整改措施。回忆当年庭审的情形,吴春妹感慨地说:“这是我第一次试用自己总结出的一套新型示证体系,使512册卷宗在两天的庭审中全部示证完毕,整个举证过程得到了法官的认可,被媒体称赞为‘简洁、透明’,辩护人、被告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这件事给我一个很大的启发:如果说接受挑战是职业的要求,那么勇于创新就是工作的追求。”

此后,吴春妹多次受证监会、公安部、证券交易所等单位的邀请,就“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法律适用及早期预防”等问题为他们授课。这起案件办结后不仅在股市上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也起到了“案件判例”的作用。一些省市的司法机关在承办此类案件遇到困难时,都会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来借鉴取证、庭审、赃物处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吴春妹与书记员共同撰写的有关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论文和总结先后在专业刊物上发表。

王雪冰案

在“中科创业操纵股价案”结案之后,2003年1月,吴春妹又接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对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受贿、贪污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王雪冰作为金融界风云一时的人物,一度被国外媒体称为“世界四大黄金交易员之一”、“国际知名金融专家”、“优雅的银行家”。据说王雪冰从不穿聚酯衣服,爱抽烟斗,爱打高尔夫,喜欢法国餐馆和波尔多葡萄酒。他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125万余元。

吴春妹第一次与王雪冰正面接触是在2003年2月。王雪冰一开始并没有把吴春妹放在眼里,他的态度非常傲慢,尤其是在涉及一些金融专业问题时,更是对吴春妹不屑一顾。王雪冰的恃才自傲,让吴春妹和她的同事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虽然大家为办好此案已学习了一些相关的金融知识,但这时她才发现单靠这些知识远远不足以与王雪冰周旋。没有别的办法,只有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吴春妹和同事们继续学习,掌握有关的金融知识。在不断提高自己的同时,吴春妹渐渐感觉到,王雪冰身上的傲慢也在慢慢消失。

就在吴春妹抓紧一切时间收集有关证据的时候,却赶上了“非典”肆虐,一名书记员的家属不幸感染,专案组被隔离。作为母亲的吴春妹,十几天见不着孩子,几次半夜醒来,书记员都看见她在偷偷抹泪,可是天一亮,她又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工作中。不久,由于专案组其他主要领导和成员的调动,审查和公诉的重担落到了吴春妹身上。市院领导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春妹,这回你的任务重了。”

2003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雪冰受贿案。庭审中,吴春妹的讯问简洁到位,示证、质证通顺清晰,答辩机敏有力,较好地把握了“庭审脉搏”。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雪冰低下了头。2003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雪冰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庭审结束后,吴春妹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受到了包括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领导及法庭审判人员的一致赞扬。

挑战自我

“我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干公诉的料。”吴春妹这样评价自己。

吴春妹1970年10月出生于北京,1989年8月北京司法学校毕业后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处工作,1999年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二处工作,现任公诉二处副处长、主诉检察官。多年来,她在检察工作的实践中还承办过以下一些重大案件:原延庆县委书记刘金生受贿、挪用公款案;“2·13”王宝森系列案中部分被告犯罪案;“新国大”系列案中部分被告犯罪案;全国最大走私象牙案;全国最大利用芦荟系列诈骗案;管凤仙诈骗2000万元特大案件;范志强等4人合同诈骗千万元案件……办理贪污、受贿、诈骗等百万元以上案件20余件。因工作出色,吴春妹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在办理一起涉及千余户近郊农民的芦荟合同诈骗案时,为取得第一手资料,核实中华芦荟和美国库拉索芦荟在生长周期、药用价值、深加工上的不同,吴春妹带领书记员冒着炎炎烈日几下密云,在田间地头考察两种芦荟的区别,向种植户调查取证,并几次去北京工商大学芦荟研究所向专家咨询相关的专业知识。案子办完后,吴春妹几乎成了半个芦荟专家。她还带领办案人员到受害农户所在村张贴公告,及时提醒和告知农户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根据调查走访的情况,吴春妹和其他办案人员制作了上百页的资料统计,将每一名受害农户的被骗数额都整理了出来,并将百页的证据列表提交给了法官。法官惊叹于吴春妹工作的深入细致,因为很少有办案人员在办理诈骗案件时,将受骗人的资料整理得如此详细。

在办理辛宗海等10人走私象牙案时,海关此前现场查获了近万斤的象牙原牙。作为全国最大的象牙走私案,此案备受各方关注。为了查实被告人在庭审时所说曾在侦查阶段遭受过刑讯逼供的事实,吴春妹向领导汇报后,准备让侦查此案的公安机关承办人出庭作证。她的大胆设想虽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但让公安干警出庭作证在全市还属首例。因此,公安机关承办人不很情愿。为了查清事实、确定侦查机关取得的证据的法律效力,吴春妹一趟又一趟去做办案民警的思想工作,直至其答应出庭作证。正是因为这位民警的出庭作证,加强了控诉力度,几名被告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吴春妹还是一名书记员时,就参加了震动全国的原国家科委副主任李效时受贿、贪污案的办理。为了办案,身患重病的她将住院通知单悄悄揣起,一直默默地工作,直到案子快办完时才被处长发现。

2004年5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成立金融犯罪公诉组,吴春妹担任组长。在对这一新型高智商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还加强了研究和预防的工作,受到了公安、法院、证券、银行、保险等部门的广泛关注。2005年3月,某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在国债回购业务中涉嫌挪用公款的案件时,因专业知识掌握不足,侦查工作举步维艰,向二分院求助。为了既不耽误本院工作,又能解兄弟院的燃眉之急,吴春妹带领组员利用周末来到该院。经过3个多小时的讨论,吴春妹不仅利用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各种可能性进行了分析,而且还利用10多年来在公诉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指出了定罪方面的各种问题,使困扰该案的难点迎刃而解。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颁奖仪式以及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主持的检察官法、法官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作为全国检察官的唯一代表,吴春妹获得了接受颁奖、代表发言的殊荣。

“面对新知识,从不憷头;面对新领域,敢于迈进。”这是吴春妹对自己的要求。多年来,吴春妹广泛涉猎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互联网等领域,她说,成为一名合格公诉人,在克服困难、挑战自我的道路上,只有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周而复始,没有投机取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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