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评论:小贩何以望城管而逃完

光明网

关注
王海锋

天津城管穿制服进京办事,到北京刚下公交车,路边的小贩推车就跑,小车撞在路边树上反弹回来,撞伤了路边的另一名小贩。(2006年10月24日华夏时报)

小贩见到城管,撒腿就跑,恐怕也不是什么奇闻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首都北京上演的这一幕,极具代表性。在当前城市管理过程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微妙关系,这一幕已经为我们诠释得明明白白了,这一幕让我们明白了“和谐”离我们还很遥远……

野蛮执法于城管而言,早已司空见惯,此类新闻夜日日都有,且件件新鲜。比如说,南宁20城管打伤2名装修工,成都城管粗暴执法致使无辜惨遭油烹,上海城管群殴李秉浩致死,东莞城管铁棍钢刀打伤女摊主……因为野蛮执法,城管成了小商贩的死敌,思想上的对立,导致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行为上的对立,当“打砸抢”上升为合法“执法手段”时,管理就不能称其为管理了,城管作为维护城市容貌和谐有序的管理部门,也不能以合法的身份任意妄为。长此下去,其管理断然不会有什么好的收效。

且不说,是谁赋予了城管人员对流动商贩实施“打砸抢”的权利,就其做法本身也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背道而驰。大凡街边摆摊者,多为弱势群体,他们之所以选择刀尖上舔血式的手段谋生,也多为生活所迫所致。

贫富差距是现实存在的,而对待这类弱势群体,社会要给予更多的包容和理解。谋生是人的本能,在没有达到物质极大丰富的时候,管理部门就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待弱势群体的谋生问题,尽可能地为他们谋生创造更多条件。在执法过程中,要变管理为服务,真心实意为小商小贩着想,实实在在地为小商小贩办事。

近日,《人民日报》一篇关于法国路边小贩的报道,有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在法国,路边小吃摊也要有营业执照,并被非常多的法律法规管制着,而被诸多法律“严管”的摊主一直乐呵呵的,一副满足的神情。

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之所以臭名昭著,野蛮的执法手段只是表面现象,其根源在于,管理部门缺少人性化、科学化和现实合理的管理机制。对小商贩的管理,不但要依法办事,重要的是采取什么手段依法办事的,如果仅仅为追求表面上的井然有序,这种治理将在“刀光剑影的伴随下长期存在着,直到管理者幡然省悟的那一天。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