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盒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遭烟民质疑
金羊网-羊城晚报
香烟是否“新鲜”全靠买家猜测?
本报讯 记者许悦、通讯员陈彦佳报道:目前市面销售的香烟外包装上大多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烟民向本报记者提出质疑:香烟可以无限期“保鲜”?记者调查发现:不同贮存环境严重影响香烟“寿命”,不是简单一个保质期就可以“保证”得了的。大部分情况下,香烟质量完全取决于销售商的存放环境和“良心”。
烟民质疑:无期香烟难保质量
陈先生是一名有近10年烟龄的烟民,昨天他买烟时随意问了一句:“这烟有没有保质期?”“没有!”店员表示:“这是烟草业的行规。”
陈先生不禁质疑:“如果商家与消费者因香烟的品质问题发生纠纷,该以什么标准评判呢?吸烟的人都知道,烟放久了口感会大打折扣,万一买到存放很久但还没发生霉变的香烟,商家又坚持香烟并未过期变质,消费者咋办?”
商家回应:货如轮转不会变质
五羊新城一烟草专卖店店员表示,香烟向来热销,每次进货三四个月就卖光了,如果一年内还没卖完,他们会将存货退回供货商处理,所以“不用担心香烟变质的问题”。
一些连锁便利店的做法则颇为独特,他们会在售出的香烟包装盒上不起眼的位置用圆珠笔画一些特定的标记,消费者发现香烟存在质量问题的,便利店在核对标记无误后会给予更换或者退货。
政府解释:生产日期“不易看到”
烟草专卖部门一有关人士释疑表示,烟草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由于工艺比较复杂,其保质期因贮存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在高温潮湿的地方,香烟可能只要经过一个夏天就会发霉,而在干燥寒冷的地区,香烟的保质期则可以有好几年,因此,香烟一般不会标注保质期。但正规厂家会在香烟的大包装箱封口处喷码标明生产日期,只是普通消费者一般“不容易看到”。
律师说法:行规侵犯知情权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我国《烟草专卖法》未对香烟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作出明确规定,但消费者对香烟何时生产、库存环境如何、存放时间等信息根本无从得知,香烟不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一所谓行规,其实有悖“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要求香烟标明生产日期是消费者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