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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行内潜规则 房价多了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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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某商住城300余业主欲告开发商商业欺诈

本报佛山讯佛山禅城区澜石镇银×商住城300多名业主买新房已十年,一直相信开发商所说的“两证合一”,只拥有房产证。然而,最近一条令业主们惊慌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商住城:他们要补办国土证。在向禅城国土局求证此事还发现:开发商开给他们的房产发票上的建筑面积比房产证上不同程度多出2-5平方米。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涉嫌商业欺诈。本月18日,开发商方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愿意承担业主85%的补办国土证费用,至于业主住宅面积多出的原因,则是当初行内潜规则所致。

十年后才知受骗

本月17日,记者来到了该商住城七座301室业主陈先生家,里面已聚集着四五个业主代表正在商讨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在客厅的茶桌上放着几百名业主的联合签名表。陈先生说,他们正准备联合起来向开发商讨公道。

“开发商当初说‘两证合一’,十年来我们一直信以为真,到现在才知道受骗了,更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开发商竟然会使手段多算我们的住宅面积。”一位姓刘的业主气愤地表示,业主们经过对照发票和房产证后,结果发现普遍多收了2-5平方米,这属于商业欺诈行为。陈先生给记者出示了他的购房发票和房产证,记者看到,发票上住宅面积为73.69平方米,而房产证上则为69.61平方米,两者相差4.08平方米,按当时价每平方米2280元计算,价格相差9000多元。

业主们表示,没有国土证,他们的房子就无法转让给他人,致使丧失转让权。采访中,多名业主还提出质疑,既然政策规定不能“二证合一”,开发商怎么可能在不为业主办国土证的情况下,办出房产证?

开发商自有理由

为核实情况,记者于次日找到了开发商。据一名姓简的经理介绍,当初售楼时,他们曾为业主一栋栋办理过国土证,否则他们也不可能办出房产证。因为当时的土地属于划拨,在办国土证时,国家政策没有硬性要求交土地出让金。他称,出售楼房的价格没有包含土地出让金。现在要办,业主们在费用上有异议,为了省麻烦,一手楼的业主只要签定协议,自己去办理,他们可承担85%的费用。但二手房由于不是跟他们直接交易,跟他们没有关系,办国土证的费用要自己出。据介绍,该商业城还有300多名二手房业主,国土证全由自己出钱办理,目前也在要求开发商退还费用。

对于业主购房发票上的住宅面积与房产证上不符一事,简经理表示,这是当初房地产行内潜规则所致:当时虽然政策上是规定售楼内阳台的面积按50%算,但在行内实际上都是按100%算。像陈先生多交4.08平方米的钱,并非是他认为的对单车房重复收费,而是把他家两个阳台面积按100%算了而已。

房管局表示惊讶

对于业主在没有国土证的前提下拥有房产证,禅城区国土局有关人士很惊讶。该人士表示,按照1997年的政策法规,办理国土证是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而该开发商并没有交纳,他认为其是跳过国土局而操作的,“我不知道开发商是用什么方式拿到房产证的。”

禅城房管局咨询处工作人员在看了业主陈先生的购房发票与房产证后,表示住宅面积以房产证上的69.61平方米为准,包括了单车房,多余的部分属开发商多算。而且,房产证上阳台的面积是按100%算的,并非开发商所说的按50%算。

佛山一名姓尹的律师表示,无论是一手楼还是二手楼,开发商都应该承担业主办国土证的全部费用,“行内潜规则”也不能作为多收业主住宅面积的依据。(姚建国)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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