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弗”事件公布处理结果药品批准文号撤销 相关负责人撤职 企业受经济处罚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张晓松陈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不良事件中负有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结果: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被收回大容量注射剂生产资格和“欣弗”药品批准文号,企业负责人被撤职。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介绍,安徽华源在生产“欣弗”过程中违反规定,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给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张冀湘指出,这起事件暴露出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暴露出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定要深刻汲取这一事件的深刻教训。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
“欣弗”事件回放
●今年8月3日,卫生部连夜发出紧急通知,停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欣弗。卫生部通知说,青海、广西、浙江、黑龙江和山东等省、自治区陆续出现部分患者使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又称欣弗)后,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
●截至8月5日16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涉及安徽华源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81例,涉及10个省份,其中有3例死亡病例报告。
●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对欣弗不良事件调查结果:安徽华源2006年6月至7月生产的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
“欣弗”药品按劣药论处
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药品按劣药论处,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该企业的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该企业的“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对安徽华源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药监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对企业责任人作出处理
安徽省“欣弗”不良事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鉴于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裘祖贻、常务副总经理周仓、副总经理潘卫、企业二车间主任袁海泉、企业质量保证部部长崔同欣对“欣弗”不良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给予撤销职务处分;企业法人代表孙莹对“欣弗”不良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企业生产管理部部长刘劲松、企业二车间副主任贾毅柏、王殿林、工艺员陈萍,对“欣弗”不良事件负有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政府相关领导行政处分
安徽省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栋负责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全面工作,对“欣弗”不良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尚文学分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欣弗”不良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宁宇南,对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对“欣弗”不良事件的发生负有监管不到位的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全国药企当以“欣弗”为戒
10月16日,国家和安徽省有关部门公布了对“欣弗”事件的处理意见,违规企业和一批相关责任人被撤职或处分。这一处理结果再次为全国药品生产企业敲响警钟:违规必受重责,自律方是正道。
当前,我国医药市场竞争激烈。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为求生存恶性降低生产成本,导致药品安全隐患突出,药害频发,群众频频因药罹患。“欣弗”以及稍前的“齐二药”事件已充分暴露了这种不良倾向。“欣弗”生产企业擅自降低消毒时间和温度,增加消毒柜载量,成本降低了,却让老百姓搭上了性命。“齐二药”事件同样如此,企业用有毒性的工业用原料来作为药品辅料,产品成本大大降低,结果酿成10多人死亡的悲剧。
我国有6600多家药企,生产的药品有10多万种,药品批发企业有1.3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有22万多家,监管部门还难以做到对药企行为进行面面俱到的监管,很大程度上,药企是否自律,决定着药品的质量。“欣弗”等事件表明,怀着侥幸心理,妄图违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药品生产企业是在自寻死路。
“齐二药”事发后,生产企业被关闭;“欣弗”事件导致企业大输液项目药品GMP认证、“欣弗”药品批准文号被撤销,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被撤职,企业还受到监管部门的经济处罚。更重要的是,企业还将受到市场和消费者更为严厉和更为持久的惩罚,其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由于企业品牌严重受损,企业能否继续在市场竞争中生存还是个问号。
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本是药品生产企业最基本的职业底线,同时也是药企的安身立命之本。只有一贯保持药品质量的企业,才会被市场所接受,被患者所信任,企业才可能有利可图;那些忽视患者健康,只图经济利益的药企,必被市场所淘汰。(代群)
2006年7月27日,哈尔滨一女童因静点克林霉素死亡。图中是女童输液剩余的半瓶“欣弗”药液(资料照片)。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