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跟车跑容易当“超哥”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沈余海王幸福本报记者阳江涛
【金陵晚报报道】黄金周,不少市民会开着私家车外出旅游。出门在外,您可要随时注意道路上的限速标志,不要因为超速而招来处罚。
两月前,市民吴先生在宁高高速连接线上时速飙到了152公里,而此处的限速只有100/小时公里,结果罚款1000元,记6分。吴先生说,当时过了禄口机场收费站后车速并不快,也就110公里/小时,大约走了2公里左右,发现前面没什么车子,路一下子变宽了,这时速度就不知不觉上去了。后来他收到了“超速通知单”,一撕开信封还被这个车速吓了一跳。
超速行驶已经成了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各地交管部门已经启用监控设备对“超哥”进行非现场处罚。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有个视觉错觉,因为参照物远了,所以开120码都“感觉”太慢。所以,大家在开车的时候,不要以前方的车辆作为自己车速的参照物,应该留意车辆仪表盘上的车速。
高速公路和很多省道对“超哥”的管理都是非现场处罚,即用监控设备拍摄“超哥”,通过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车主,如果是江苏省内超速,都可以到南京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如果在外省车速,说不定还要跑到当地交管部门去处理。
由于道路的限速是根据道路条件等因素确定的,最容易超速的地方不一定是高速公路上,而是一些弯道、连接线等地方,司机们一定要留意路边的限速标志。
■新闻附件
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编辑若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