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占停车位 一辆轿车戴上了“脚镣”
大众网-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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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585000热线9月28日讯(记者 高加沛)这辆轿车确实有些“霸道”,一辆车独占4个停车位,而停车场管理员也不含糊,在没能找到车主的情况下,直接用一条铁链将轿车的前后轮“铐”了起来。9月27日上午,在位于张店区共青团西路钻石商务大厦前,一辆没按规定停放的轿车被停车场管理人员戴上“脚镣”,此景一时引来不少人的议论。
9月27日8:00许,该大厦的停车场上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有的市民不停地议论着,“你看这车停的,这还让不让别人停了啊。”一名正准备停车的司机发起了牢骚。记者注意到,眼前的黑色轿车占了4辆车的停车位。据大厦的一名停车场管理员介绍,这辆轿车一早就停在了这里,因为停车位置不正,给其他车辆的停放带来了很大不便。
“我们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车主,但一直没有找到人。”这名管理员说,按照大厦内部制定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有权对这辆不按规定停放的轿车进行罚款。
“虽然车主的行为确实让人气愤,但用铁链锁住车轮的方法也有不妥之处。”有的市民表示,车主可能是因为不清楚大厦相关规定,才将车如此停在停车场的。“这么粗的铁链,一旦将轿车刮花了又该谁来负责呢?这种铁链锁车的方式不可取。”
“我们也不想这样,但实在是没有办法。”停车场管理员解释说,因为之前经常有司机将车乱停于此,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处罚时,很多司机根本不理会,反而若无其事地驾车离开。
据了解,该商务大厦平时的车流量很大,有很多都是外来车辆,如此一来,在很多人不清楚大厦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停车场管理员以用铁链锁车的方式“处罚”乱停车的车主,又是否可取呢?
山东颜山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表示,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处罚的权力,同时也没有私自给车辆上锁的权力。停车场管理员的行为侵犯了车主的财产权,如果因此举造成车辆损坏,管理员反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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