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霜汞超标竟达4.2万倍
东南早报
瞧瞧您有没有买这些化妆品,发现了赶紧举报
早报讯(记者黄艺芬)“祛斑霜”、“美白霜”汞超标最高达4.2万倍。昨日,记者从丰泽区卫生局卫监所获悉,该所正在严查汞含量超标的化妆品。
据介绍,这些祛斑化妆品是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调查一消费者使用时出现不良反应的过程中发现的,经省CDC检测,结果如下:标有广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的“白之白活夫祛斑霜”和“白之美活肤祛斑霜”汞超标分别为0.74万倍和4.2万倍;仅标有台湾省台北市邮政518信箱“斑白净(晚霜)”和“白立素(日霜)”无有效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汞超标分别为1万倍和7.2倍。
“汞超标的产品,使用时间久了,可能深入皮肤,引起慢性汞中毒。”卫监所工作人员沈先生提醒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注意观察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格式“卫妆特字(四位数年份)第××××号”;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格式“卫妆进字(四位数年份)第××××号”。
卫监所提醒市民,若发现了这些产品,可立即拨打该所举报电话:22574181。
附:汞含量超标的化妆品标签标识情况
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条形码编号
斑白净20ml/盒2006.05.06台湾省台北市4719230400738(晚霜)邮政518信箱
斑白净20ml/盒2005.11.09台湾省台北市4719230400721(日霜)邮政518信箱
白立素20ml/盒2006.05.08台湾省台北市4726486475816(日霜)邮政518信箱
白之美活肤20g/瓶MFG2006/01/26深圳白之美6922430219798祛斑霜EXP2011/01/26化妆品有限公司白之白25g/瓶MFG2006/01/26台湾百力化妆品6922430219798活夫祛斑霜EXP2011/01/26有限公司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