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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叶舰案起诉李登辉、郝柏村未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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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9月29日电综合台湾媒体消息,台“高检署”侦办拉法叶军购弊案的特调小组,查出军火商汪传浦一家六口透过六十个海外帐户洗钱,前海总舰管室上校郭力恒与哥哥郭问天收受贿赂,昨天将汪传浦等八人依贪污等罪嫌起诉,并具体求刑。其中汪传浦被求处无期徒刑、郭力恒二十年。

李登辉和郝柏村在拉法叶采购案中扮演的角色,一直受各界关注。起诉书记载,海总向时任台“行政院长”的郝柏村报告拉法叶购案时,郝柏村批示“应于军事会谈中向李登辉‘总统’提报”。但李郝两人在拉法叶案中,都未列被告。

据台湾媒体报道,拉法叶案是陈水扁2000年政党轮替上任后宣示彻查的指针性弊案。陈水扁不止一次公开说,“动摇国本也要办到底”。不过,特调小组历两波起诉,真相还未浮现。

特调小组昨天起诉汪传浦、汪妻叶秀贞、汪的四名子女汪家兴、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及郭力恒、郭问天兄弟。汪传浦因涉及尹清枫命案被依杀人罪嫌通缉,逃亡海外,被列为十大通缉要犯。

特调小组指出,汪传浦、叶秀贞、郭力恒以本人、家族成员或海外纸上公司等名义,收取购舰佣金总数高达美金五亿二千万元(约新台币一百六十亿元)。

调查显示,在汪传浦介入购舰案前,台湾几已确定采购韩舰决策,他们三人不可能扭转政策改向法国购舰,认定还有共犯待追查,将继续侦办。

特调小组办案兼追赃,透过司法互助冻结汪传浦等人在瑞士的三十三个帐户,已由检察总长吴英昭代表台当局向瑞士追讨。

另外,根据检方所列的证据清单,李登辉似乎是在军方决定和法国签约采购拉法叶舰之后,才得知军舰采购政策“由韩国的蔚山舰,转成法国的拉法叶舰”。

特调小组日前曾以证人讯问李登辉、郝柏村、前参谋总长夏甸等人,不过,起诉书只记载李登辉的笔录提及,1988年5月17日,海军中将参谋长庄铭耀向他提报“海军筹建二代舰计划(光二计划)”,决定以韩国蔚山舰为执行方案。

郝柏村则证实,1989年5月8日,曾指示夏甸发电报要求台海军总部暂缓与韩方接触;同年五月下旬,再指示海总应于五月三十日向夏甸演示文稿,评估改采法国舰艇的可行性。

1989年10月5日,台“国防部”参谋本部经郝柏村同意后,函覆海总同意“光二计划”改以法国舰艇为执行方案,并指示应向法方严正声明,不得有代理商介入或佣金等安排。

1989年11月15日,法国将拉法叶舰的造舰规范及合约草案,送交海总;同年十二月四日,海总向郝柏村报告与法方研讨的初步结论,台“国防部”的公文记载———“郝令示:本案签约后,应于军事会谈中向李登辉‘总统’提报。”

此外,根据海总舰管室内部签呈,前海军中将雷学明(第一波已起诉)等人为前海军总司令叶昌桐制作韩国蔚山舰与拉法叶舰造价比较,叶昌桐在1991年7月10日曾批示:“暂存。两次估价相差太远,应先向法方表达我方不满与关切。”

前参谋总长陈燊龄对购舰价格同样有疑义,在公文中指示应查明法国海军同型舰价格。尽管海总等各单位对拉法叶的采购价格有意见,许多军方高层甚至提出质疑,但海总最后还是以不寻常的高价向法国采购拉法叶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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