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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规则快速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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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昨天公布的《关于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对部分无证房的办证办法,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郑州5万户无证房可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证。

类型1:无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有相关土地使用批准手续,或国有土地来源清楚、无争议的房屋。

【办法】: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凭上述有关用地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回迁安置资料或者购房合同等,先为被拆迁人和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

此外,直管公房已按房改政策出售给个人或者直管公房拆迁改造过程中,安置后剩余房屋按市场价格出售的情况,也和以上处理办法类似。购房者提供相关出售资料、房改办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等,由房管部门先给办理房产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凭房产证办理土地使用证。

省直单位在从汴迁郑时征用土地范围内建成的房屋,房管部门也将凭合法的用地证明先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由省直有关单位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类型2: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房屋。

【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市城市规划部门研究确认。对虽影响城市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保留使用的,规划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手续,房管部门在收到购房人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凭确认手续等资料办理房产证。

需要申请人注意的是,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存在的,申请材料还包括规划部门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对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凭证。

类型3: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房改中出售给个人,但因资料不全等原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办法】:此次处理意见稿中,可解决两种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出售给个人的情况。

其一,个人已按房改政策交清购房款,因单位未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证,无法给个人办房产证的,由售房单位登报公告30日,确认土地和房屋权属无争议后,售房单位出具具结保证书,房改办理批复手续。房管部门凭批复、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登报公告、个人购房资料,为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其二,因售房单位挪用售房款或者未将售房款交至房改办,导致个人无法办证的,售房单位须出具具结保证书并书面承诺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房管部门凭具结保证书、书面承诺等资料为购房人办理房产证。

类型4:联建房屋。

【办法】:如是联建商品房,则由房管部门凭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先为购房人确权发证。

联建各方拖欠的规费和土地出让金,由市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责令联建各方限期缴清;逾期未缴纳,保留依法追缴权。

如联建房是购房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则参照类型3办理。

类型5: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房屋。

【办法】:由原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鉴定。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房管部门凭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

类型6:拆迁人购买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无法办证的。

【类别】A.以拆迁人名义购买的用于异地安置被拆迁人的商品房;B.拆迁安置的房屋是拆迁前购买单位自管公房但没办房产证的;C.拆迁安置的房屋是转让的私有房屋在办理转让登记前被拆迁的。

【办法】:房管部门凭售房单位的售房资料、拆迁人的购房合同、安置协议及安置通知单等资料,直接先为被拆迁人办理房产证。需要拆迁人完善相关手续,补缴的相关税费随后处理。

类型7:相关归档资料遗失的房屋。

【办法】:购房人可向相关出证部门申请复印存根。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开发商、建设单位或拆迁管理部门,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查档复印存根,并加盖部门印章。房管部门凭上述资料登记发证。

■关心问题

○申请房产证时滞纳金该谁缴?怎么计算?

答:开发、建设单位或拆迁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开发、建设单位补缴,不得转嫁给购房人或被拆迁人。

如果不是因为购房人或者被拆迁人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契税按购房合同签订或者安置通知单注明日期当时的标准缴纳,不再缴纳滞纳金。

○开发商、建设单位不在了怎么办?

答:原开发、建设单位不存在的,需要补办的相关手续、补缴的相关税费由权利义务承担者负责。

○我们楼上的住户都办证了,只剩我被别的事耽误了怎么办?

答:比照本栋楼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户办证时提供的资料和程序予以办理。

○已经处理过的能否重新申请?

答:已按前款处理意见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此次不再重新处理。郑州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房屋权属登记做出明确处理意见的,仍按当时的处理意见办理。

○如何保证公正性?

答: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房屋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登报公告30日,确认产权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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