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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元车费起争执 砸坏车辆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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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宁波9月2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范宏雷)只因为觉得公交车司机要他补交4元车费使其丢了脸面,居然砸坏车玻璃来报复司机。这一砸,使公交公司损失了2400元,冲动的蒋某也为自己的莽撞行为付出了代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蒋某拘役四个月。

6月18日下午,广西人蒋某和3个朋友从汽车南站乘坐宁波东方巴士公司的625路公交车去宁波鄞州区古林镇布政。上车时,蒋某往投币箱里投放了8枚面值一元的硬币。司机告诉他钱不够,还应再投4元。双方为此争执了一会儿,后经同车的乘客劝说,蒋某很不情愿地又投了两枚硬币。

蒋某觉得司机是有意要为难自己,为此怀恨在心,于是决定要报复一下司机。公交车行驶到鄞州区古林镇布政车站,蒋某到站下车。下车后,蒋某猛然捡起一块石头向公交车司机室砸去,致使公交车的前挡风玻璃破裂,造成直接损失2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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