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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电涨到每度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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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电涨到每度0.50元

辽宁今起按新价收电费沈城居民每户月电费平均增加4.37元—4.8元记者9月14日从辽宁省物价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刚刚批准辽宁省民用电价格调整方案,从9月l5日抄见电量起,辽宁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4.37分钱,即由目前的每千瓦时0.4563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50元,提价幅度9.57%。

8月17日,辽宁省举办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辽宁省电力公司提出调价方案,民用电拟涨到0.50元/度,与会29名听证会代表一致赞同涨价,会后,辽宁省物价局整理辽宁省民用电价格调整方案,并上报辽宁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得到批复。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此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东北三省同步进行。此前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已于8月3l日和9月1日分别调整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吉林省调整后价格为每千瓦时0.525元,黑龙江省调整后价格为每千瓦时0.51元。目前我省商业电价0.872元/千瓦时,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38元/千瓦时,非居民照明电价0.776元/千瓦时,大工业电价0.549元/千瓦时,均高于调整后的民用电价格。调整后,辽宁省民用电价格不但低于全国平均电价0.55元/度,而且东北三省也最低。

辽宁全省2005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107.03亿千瓦时,月平均用电量为60千瓦时,按每千瓦时上调4.37分测算,全省城乡居民平均每户每月增加支出2.62元。其中城市居民户月平均用电量为79千瓦时,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3.45元,农村居民户月平均用电量为36千瓦时,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1.57元。我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电量为33千瓦时,此次调价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1.44元,如按全省平均每户3.02人计算,平均每人每月增加支出仅为0.48元。

据沈阳市供电公司介绍,沈阳市164万户的用电居民每户平均月用电量在100-110度之间,此次上调后,沈城居民月电费平均增加4.37-4.8元/户。本报记者张建芳记者电话:2269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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