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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电梯停驶再引纠纷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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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实习生杜磊)“如果电梯工能早来几分钟,也许我还能继续做个孝顺儿子。”今天上午,马连起坐在丰台法院的原告席上不停叹气。他认为电梯夜间停驶耽误了抢救其母的宝贵时机,为此,将北京铭月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急救中心告上法庭。上午11时,丰台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急救中心没有过错,物业公司值班员事发时不在值班室,延误电梯开启时间,在今后工作中应当改进。但是,马连起不能证明其母的死亡和两被告有关系,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马连起住在丰台区木樨苑6楼第14层,他对记者说,该楼建于1992年,8个单元门的24户居民共用一部电梯,电梯有电梯工值班。每天0时至凌晨6时,电梯均停止运营。今年1月27日0时30分,他母亲心脏病发作,呼吸困难,他立刻联系北京急救中心。几分钟后,医生在车上询问病人的具体位置,马连起回答后就到楼下去。他找到物业要求开电梯,维修组人答复拿钥匙的人不在。救护车赶到后,再次要求物业赶紧开电梯,物业人员才给电梯班长打电话,当时电梯班长已回家。“在这期间,我请求两位医生步行上楼救人,但医生没有上楼。等电梯工赶到,医生乘电梯上楼后,我母亲已经去世。此前我母亲曾在白天几次发病,经抢救都脱离了危险。”

“每天0时至6时均有电梯司机值班,居民有需求随叫随到。据我公司所知,老人已患病多年,其死亡并非因电梯迟开所致,和物业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系。”铭月豪物业公司不认为其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但是,在法官的询问下,物业公司承认,电梯工穿上衣服再走过来,约需要20多分钟。而北京急救中心也承认,等医生上楼后,已经是凌晨1时30分了。

在老人病危而电梯又停开的情况下,能不能把老人抬下来或医生爬楼上去抢救,而不是坐以待“毙”呢?物业公司介绍说,在马连起让开电梯时,工作人员就表示要帮着抬老人下来,但马连起认为病危老人不适宜从高楼抬下来,而且抬下来也要20多分钟。急救中心否认医生拒绝爬楼,只是因为医生带71斤重的医疗器械上楼的话,费时不少,在马连起声称电梯几分钟后就能开的情况下,医生才等电梯工来。

此前,朝阳法院已审理过一起电梯停开延误抢救时间1小时的死亡纠纷。据了解,今年的北京两会上,石向阳委员建议制定强制性规定,将电梯运营时间改为24小时,并纳入城市应急预案。石向阳认为,电梯限时运营看似节约成本,实则暗藏隐患。对危重病人来说,耽误的一分一秒,付出的都有可能是生命的代价。希望石委员的建议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不要让电梯成为病重老人“影子杀手”。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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